廣東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五一、端午將至,為強化警示教育,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廣東通報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吳慶雄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8年,吳慶雄在擔任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管理與行動處處長、治安管理局副局長期間,先後3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節日禮金共計港幣15萬元。吳慶雄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2.佛山市人民檢察院原副科職幹部、一級檢察官何凱翔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9年1月至3月,何凱翔在擔任控告申訴檢察科副科職幹部、一級檢察官期間,先後3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並收受馬爹利藍帶洋酒1瓶,讓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應由其朋友個人承擔的1340元酒店房費。何凱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免去副科職和一級檢察官職務,違紀所得被收繳。

3.茂名市茂南區黨史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劉乘華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1月至2019年5月,劉乘華利用保管單位公務用車加油卡之便,多次為私人小轎車加油,花費公款9555元。劉乘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主動上交違紀所得。

4.揭陽市空港區溪南街道西寨社區黨總支書記陳炎義違規發放和領取福利補貼問題。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西寨社區以節日補貼、值班補貼等名義,向“兩委”及西寨經聯社幹部違規發放補貼共35.91萬元;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西寨經聯社在沒有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銀行存款充分盈餘的情況下,以年利率24%的高息,多次向社區“兩委”、經聯社幹部以及幹部親屬等特定關聯人借款共118萬元,支付利息11.64萬元,涉嫌變相發放福利。陳炎義違規作出上述決策並帶頭領取有關福利補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廣東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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