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着力服务乡村振兴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立足于“努力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建设”的工作站位,以深化基层法治建设、全面融入现代治理体系新格局为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效。


突出“关键少数”,强化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与依法决策能力。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法学会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充分了解村(居)“两委”班子配备、村集体经济发展、村规民约制定及乡贤作用发挥等基本情况,并就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建设征集各村意见建议,为下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依据。加强“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培训。指导村“两委”干部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开展集中学法1次,由司法所或村法律顾问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培训,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不断提高他们学法用法能力,带动基层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自觉学法用法。


丰富形式,强化农民群众法律素养和基层法治建设。建立农民普法学校,对“两委”干部、外出务工人员、“法律明白人”、在村村民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完善法律服务“一村一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调解、法律援助等。加强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做到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在涡阳县试点,开展中小学 “法治学校”全覆盖工作,规范法治学校标准和具体实施步骤。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社区活动。把老百姓在生产生活中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组织优秀演艺人员开展“三巡”活动,2019年已组织演出3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15万人次,深受广大干群的欢迎。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以“一袋法律扶贫资料、一块法律扶贫阵地、一场报告会、一场文艺演出、一套完整的法律扶贫资料”的“五个一”工作为抓手,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健全“法网”,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职能,依托乡、村公共服务中心,建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了“农村一小时、城市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全覆盖,指导村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法律服务,各县区均制定出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完善考核考评制度。法律顾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每月到村开展活动2次,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指导基层组织和村务管理法治化等法律服务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大讲堂,充分发挥乡贤能人作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及时组织镇(区、街道)和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


规范建设标准,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水平。与民政部门联合,对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予以撤销,实行动态管理。并以复核活动为载体,对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栏、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进行规范,对已建设的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进行完善,突出“法”与“文化”的有机融合,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同时,指导村委会运用村村通广播、法治宣传栏、远程教育等形式,突出宣传与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民主管理、村民群众自治和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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