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兩人違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4月15日15時左右,億華平電氣有限公司員工胡詩英在返回廠房五樓時,發現五樓東南牆角的倉庫著火,當時她看到從六樓飄下的電焊火花落在堆放的泡沫上,引燃周邊可燃物。15時15分左右企業組織員工進行滅火,但沒有滅火成功。因此,堆放在五樓倉庫的198000元貨物被付之一炬。隨後趕到的消防救援人員,將五樓的大火撲滅。

樂清兩人違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樂清兩人違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經事後,消防部門火災調查結果,查明是億華平電氣有限公司行政經理許某偉僱傭電焊工劉某堂在該單位六層機房內電焊作業,電焊工劉某堂在六樓機房電焊時,掉落到五層倉庫的電焊熔渣引燃周邊可燃物,引發火災。

樂清兩人違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同時,經核查劉某堂未取得相應的證件上崗工作,為此該企業行政經理許某偉涉嫌指使他人冒險作業,在4月22日樂清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該單位行政經理許某偉指使他人冒險作業,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處罰;劉某堂因過失引起火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處罰。

通訊員 | 張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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