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两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4月15日15时左右,亿华平电气有限公司员工胡诗英在返回厂房五楼时,发现五楼东南墙角的仓库着火,当时她看到从六楼飘下的电焊火花落在堆放的泡沫上,引燃周边可燃物。15时15分左右企业组织员工进行灭火,但没有灭火成功。因此,堆放在五楼仓库的198000元货物被付之一炬。随后赶到的消防救援人员,将五楼的大火扑灭。

乐清两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乐清两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经事后,消防部门火灾调查结果,查明是亿华平电气有限公司行政经理许某伟雇佣电焊工刘某堂在该单位六层机房内电焊作业,电焊工刘某堂在六楼机房电焊时,掉落到五层仓库的电焊熔渣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乐清两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同时,经核查刘某堂未取得相应的证件上岗工作,为此该企业行政经理许某伟涉嫌指使他人冒险作业,在4月22日乐清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单位行政经理许某伟指使他人冒险作业,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刘某堂因过失引起火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 张施勇

乐清两人违反消防法,被行政拘留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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