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如約交付了合同中的全款,卻發現之前的承諾無法兌現,怎麼辦?

亙古陳連紅


如果合同的一方訂立人採用欺瞞、脅迫等手段致使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或者被迫簽訂的,那麼該合同無效。 如果訂立的合同中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款,那麼這些違法條款自動無效,其它不違法條款仍然有效。

如果只是因為沒有斟酌好付款條約致使的,一般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只能跟對方再次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職場小公子


如果是你的責任,向客戶如實說明情況,主動承坦一定的損失,做生意誠信很重要,要想做的久不能忽悠人,更不能逃避。做生意難免會出些問題,有問題不可怕,處理的好反而會讓客戶更加信任你,更能提升你的竟爭力。


物流經理人


我從法律角度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首先要分析承諾無法兌現的原因。

1.現在正處於疫情期間,如果是受到疫情影響,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承諾無法兌現,建議解除合同,返還客戶相應款項;

2.如果是因為自身其他原因導致承諾無法兌現,具體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採取跟客戶協商的方式,變更協議,爭取減少雙方的損失。

無論怎樣,都要想辦法解決,避免影響雙方的合作,避免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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