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法院:傾力調解 助力復工復產

4月21日,凱里法院審理的首例涉疫情合同糾紛以成功調解結案,對於法院服務保障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起到了重要的示範引導作用。

2018年8月,原被告共同投資經營一酒店,後為了便於經營管理,雙方於2019年11月簽訂協議,約定原告將其佔有的酒店份額應享有的經營權發包給被告,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承包費2.5萬元。2020年2月4日,凱里市下發營業場所關停通知,該酒店從2月7日停業至2月20日,被告通過微信告知原告酒店停業的情況,而後以新冠肺炎疫情屬於不可抗力為由僅向原告支付承包費3000元,原告在多次向被告催討剩餘承包費未果的情況下訴至法院。

考慮到雙方對立情緒較為激烈,如採取判決方式結案,僅僅是案結了事,矛盾糾紛無法實質化解,也不利於推動企業順利復工復產。綜合考慮案件情況,辦案法官確定了調解為糾紛最優解決方案。通過“背靠背”的方式分別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的情緒,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地耐心引導當事人協商和解。一方面,被告有依約支付承包費的義務,但關停營業場所的疫情防控措施確屬不可抗力,疫情對酒店的經營產生了不利影響,在履行合同上雙方應互相體諒,共克時艱;另一方面,雙方的合作才剛開始,從促進長久合作的角度,本著友好合作的理念,雙方應各退一步、共渡難關。在法官的傾力調解下,最終原告同意被告根據2月份酒店的實際收入情況來支付剩餘的承包費,雙方握手言和。至此,案件得以圓滿解決,原被告雙方均對法官入情入理的工作方法和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給予了高度讚揚。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給各行各業帶來了巨大沖擊,特殊時期需要司法機關充分發揮能動性。凱里法院立足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大局,堅持調解優先,積極主動作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平衡各方利益,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石本媛 潘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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