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文明进程快了许多,抛弃饮食陋习,推行社会新风尚。深圳5月1日起要禁吃猫狗肉,北京6月1日起要禁吃17种野生鱼。老饕们大吃狗肉、任意吃鱼,由此成为历史。本文从饮食发展史角度,试着表述这件事情的意义,厘清以后该怎么吃肉的思路,以获得更为健康的饮食理念。
为避免文章臃肿,北京禁吃的野生鱼图片和文中【附注】内容单列附后。
为什么要禁吃猫狗肉
不论你愿不愿意,5月1日起,深圳市将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全面禁食猫狗肉。有人不服,说你深圳每年狗咬人事件10万+起,你让禁吃狗肉?还有两广是历史有名的“通吃”货,“四条腿的除了板凳不吃【注1】”名言,就是出在这个地区。
尤其是猫,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老人谈古,说他在北伐战乱时,亲眼看到“老广”军人吃猫。他们在信阳驻扎时,能把驻地的猫狗吃光,才知道猫肉能吃。江淮地区本来就不吃猫肉,狗肉也很少吃,除非长时间吃不到肉。
就是说在深圳地区不让吃猫狗,选对了地方,那里最是馋食猫狗。不许他们吃,对其他地区就有警示效果,显示着威严,但不是“杀鸡吓猴【注2】”,更不会“挂羊头卖狗肉【注3】”。
拉回话题。不让吃猫狗的意义,已经有很多解释,这里不再重复,只说一点:核心问题不在“吃”。吃只是个形式,内涵却是伦理,人与动物的关系。尤其是猫狗,跟人的关系最密切,平时那么亲密,真的能下了那个口啊?所以,不让吃它们自有道理。
为什么要禁吃品种野生鱼
北京市4月24日通过的《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6月1日生效,成为史上最严的动物保护法。
看似条例很严格,其实大自然的野生动物生存状况更危机。据背景资料,中科院动物研究所近几年对北京地区野生鱼类做了调查摸底,目前野生鱼类仅存41种。其中的17个种类这次被列入重点保护目录,不仅严禁食用这些鱼,其作为原料的食品也禁止食用:
东方薄鳅、黄线薄鳅、尖头高原鳅、多鳞白甲鱼、鳊、华鳈、黑鳍鳈、潘氏鳅鮀、赤眼鳟、瓦氏雅罗鱼、鱼岁、马口鱼、宽鳍鱲、中华细鲫、细鳞鲑、中华多刺鱼等【注4】。
从名单中可以发现,这些野生鱼,本来不是大熊猫那样活化石,都很一般的野生鱼。譬如鳊鱼、马口鱼、中华鲫鱼、赤眼鳟、潘氏鳅鮀,学名不好懂,俗名就是沙狗子、麻草糁、红眼等,真的很一般的野生鱼,自然水域里都有。可是如今却很少了,以至于要立法保护不许滥吃。
其实北京不让吃野生鱼的条例,我们早都有了,还是国家级的,1990年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对一些野生鱼的处理、食用和放生,都有明确规定。特别对河豚,要求很严格,不得流入市场【注5】
以后该怎么吃肉
南边不许吃猫狗肉,北边不许吃在编野生鱼,前者意味着“伴侣动物”,吃它涉及道德,不文明;后者意味着野生鱼类稀少了,而且这些鱼稀少并不是吃少的,很多都是小杂鱼,不能当个菜。那就是环境造成的。不论什么原因,既然立法,必须遵守,切不可干“挂羊头卖狗肉”的事。
不论怎么规定,能吃的肉类在减少,不一定是坏事。因为人类对事物的选择,必然的由多到精,体现着文明进程。以后的肉食,不再是品种多,而是质量高,味道美。所以,禁食猫狗和这些野生鱼是好事。
参考资料:
- 《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 卫生部1990年《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注1】广东三不吃:四条腿的板凳不吃,两条腿的圆规不吃,一条腿的电线杆不吃。
【注2】杀鸡吓猴的成语故事,出于 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53回:俗话说的好,叫做‘杀鸡骇猴’,拿鸡子宰了,那猴儿自然害怕。
【注3】挂羊头卖狗肉的典故,出自于宋朝。宋徽宗下旨,全国严禁杀狗吃狗肉,违者重罚,举报者重奖。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禁吃狗肉法令。可是宋朝富裕,人们吃狗肉习俗由来已久。皇帝不让吃就不吃啊,坊间就出现了应对之策。狗肉还是照常卖,只是挂个羊头,监督者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注4】北京禁食野生鱼图片:
1.东方薄鳅
2.黄线薄鳅
3.尖头高原鳅
4.多鳞白甲鱼
5.鳊
6.华鳈
7.黑鳍鳈
8.潘氏鳅鮀
9.赤眼鳟
10.瓦氏雅罗鱼
11.鱼岁
12.马口鱼
13.宽鳍鱲
14.中华细鲫
15.细鳞鲑
16.中华多刺鱼
【注5】卫生部1990年《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三条:凡供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鲜售和加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黄鳝、甲鱼、乌龟、河蟹、青蟹、蟛蜞、小蟹、各种贝类均应鲜活销售。凡已死亡者均不得出售和加工。
(二)含有自然毒素的水产品,如:鲨鱼、鲅鱼、旗鱼必须去除肝脏;鳇鱼应除去肝、卵;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提出集中妥善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进行加工食用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处理前必须先去除内脏、皮、头等含毒部位,洗净血污,经盐腌晒干后安全无毒方可出售,其加工废弃物应妥善消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