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橋區人大常委會最新人事任免公告


4月16日, 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召開,會議依法進行了人事任免。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埇橋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免 去:張桂華的西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職務。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6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免 去:

張 明的區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職務;

周東平的區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庭長職務;

王 傑的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胡長虹的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袁成海的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張久華的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李 清的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職務;

李 青的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庭長職務;

王恆民的區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職務;

陳詠林的區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職務;

王華東的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馬 強的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陳萬軍的區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秋靈的區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副庭長職務;

黃亞洲的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

陳民勤的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王玉琳的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副庭長職務;

胡士君的區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長職務;

邢安靈的區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陳 玉的區人民法院朱仙莊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張西勇的區人民法院祁縣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張昕豔的區人民法院蘆嶺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馬 軍的區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劉 麗的區人民法院桃園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邱毛雷的區人民法院蘆嶺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葛 詠的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徐崑崙的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6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埇橋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任 命:

孫雷為西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6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九條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任 命:

楊永紅為區監察委員會委員。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6日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款規定,經埇橋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

任 命:

胡 波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

許海軍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

周東平為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王 傑為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

王華東為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

汪銀鷹為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

胡長虹為區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長;

馬 強為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李 青為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王秋靈為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

馬 軍為區人民法院蘆嶺人民法庭庭長;

劉 麗為區人民法院祁縣人民法庭庭長;

邱毛雷為區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長;

胡陳瑞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朱培娜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祝乾乾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孫建議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鄭怡雨為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特此公告


埇橋區人大常委會

2020年4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