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駕考作弊 父女雙雙獲刑

機動車駕駛證考試關係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了減少持證上崗的“馬路殺手”,國家對駕考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一些不法分子卻動起了歪腦筋。近日,贛州經開區法院就審理了一起組織考試作弊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溫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萬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朱某珍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朱某系某車輛服務部的負責人,被告人朱某珍系其女。被告人朱某、朱某珍自2018年起從事駕考滿分學習考試包過業務。在接到業務後,朱某與被告人溫某聯繫確定考試有關事宜,溫某則聯繫被告人萬某、李某,幫助考生在考試過程中通過佩戴作弊器材的方式進行作弊以通過考試。此外,被告人朱某還與車管所監考人員彭某(另案處理)聯繫,由其在考生考試過程中提示答案,並通過自行購買作弊設備等方式,實施組織考試作弊行為。被告人朱某、溫某、萬某、朱某珍先後幫助黃某、馮某、魯某、鄧某、邱某、陳某、譚某等人在駕考科目一滿分學習考試中作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溫某、萬某、朱某珍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告人朱某、溫某、萬某、朱某珍歸案後能自願認罪,並出具認罪認罰具結書,依法可以從寬處理;被告人朱某珍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道路千萬條,誠信第一條;考試不規範,親人兩行淚。考試作弊不僅破壞考試的公平公正,也直接傷害了社會的誠信機制,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組織者不要心存僥倖,同時考生也需自重,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誠信考試,拒絕作弊,用自己的辛勤付出換得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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