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過後,農民工也要每月發工資了,能不能全面實現?

現在的農村,單單依靠種地,早已經不能滿足日常之需。雖然說目前收入確實比之前有所提高,但開支花銷卻比以往多了不少。這樣讓越來越多的村民,選擇背井離鄉去外地打工,通過自己的勞動賺錢養家,2020年1月7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724號國務院令)正式發佈。《條例》正式明確了工資支付的主體責任、主體責任,特別是建設單位應擔的責任。自五一之後,我們農民工也可以按月發工資了?但真的能夠實施下去嗎?

5.1過後,農民工也要每月發工資了,能不能全面實現?


五一之後按照每月給農民工發工資,自然是一件好事,這也讓拖欠農民工工資變為歷史,但現實之中能否真的實現,目前來看,還有很多難以實現的因素存在,但也並非不會實現,只能說全面的按照這項規定執行,目前來看確實會遇到很多的困難。主要的原因包括:

變現拖欠工資:很多工廠或者工地的農民工,建卡工資數額大都是不會超過5000塊錢的,其中道理很簡單,超過5000塊錢就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是發工資的單位代替農民工去交納,這不但會增加財會的工作量,對於農民工來說,也是不樂意的,所以會採取其他的開支方式,讓農民工的工資低於5000塊錢。那麼問題來了,工資卡的數字,跟不在卡上的工資,能否按時結算,這就是個隱藏的難題。看不到、查不到所以也更容易操作。

5.1過後,農民工也要每月發工資了,能不能全面實現?


拖欠工資習慣由來已久:相比較一些工廠而言,還算是容易管理和操作的,工人大都是相對比較穩定。對於能否按時發工資管理起來也更加的容易,而相對於一些打零工的,或者是建築工地,這樣的操作難度就相當的大,很多建築工地的幹活,都是按照工期來做的,有的很短時間就會做完,去另外一個工地,還有其他很多短期或者是不固定的工作,也是很難真正的執行下去,所以這次按月開工資,針對的還是屬於比較正規的企業而已。

5.1過後,農民工也要每月發工資了,能不能全面實現?


身份被代替: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去年過年的時候,我們村的二禿子,把我們村裡很多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都借走了,因為年底要發工資,二禿子是個包工頭,手下也有幾十號的人,但人家工地給的工資,是不能讓這些幹活的人看到的,二禿子跟人家有單獨的薪資協議,所以二禿子借了很多身份證和銀行卡,冒充是自己工地的工人來領工資,這樣的伎倆在很多工地都在上演,而且每年都在發生。

全面的按照每月發工資,是很難實現的,什麼時候到年底或者平時的時候,沒有了討薪的出現,這才是事情得到真正改善之時,對於五一農民工按月發工資,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補充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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