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仰在橫縣

多元信仰在橫縣


方誌中的橫縣地方神明


在康熙版的《永淳縣誌》中,筆者看到其編纂者曾對當地的風俗和民間信仰有如下記錄:

“永淳土瘠民貧,訟蕳質樸,……賓婚喪祭飲食屋廬去中土不遠,……但信巫鬼,重淫祀……”


這裡的永淳是民國之前的古地名,其範圍為如今橫縣巒城、六景、石塘等鎮,及賓陽的甘棠、古辣、露圩鎮與南寧邕寧區的南陽鎮。


淫祀是古時候的三種祭祀之一,古代祭祀分為正祀、雜祀、淫祀三種:

正祀

朝廷記錄在《祀典》中、規定必須祭拜的神明;

雜祀

朝廷沒有記錄在《祀典》中、但允許祭拜的神明;

淫祀

朝廷不允許祭拜的神明,多為地方民間的信仰神明。


本段記錄了清朝康熙年間,今橫縣地區的百姓生活較為困苦,在飲食、婚喪、居住等風俗上與中原地區的風俗差別不大,但信仰的神明多是《祀典》以外的地方神明。


民間信仰部分在古代屬於“淫祠”,官方誌書一般沒有過多關注與著墨,故沒有能整理其文字歷史。在方誌中的一小段描寫只是令筆者意識到橫縣當地民間信仰的多元化,而實地調研過程中更讓筆者真正感受到這樣的多元性。


田野調查中的民間信仰


在田野調查的過程中,筆者在多個村鎮採訪,採集了許多民間傳說與故事。其中,關於城隍老爺、都長公、陳宏謀的故事較為典型:


城隍神是中國古代守護城池之神,屬於“正祀”的範疇,古時候在各個州縣都設有廟宇,由地方官員定期祭拜。


“農曆五月二十八是靈竹城隍的廟誕。傳說明太祖朱元璋詔令各個州縣的地方城隍日誕定在農曆五月間,靈竹城隍於農歷五月二十七接到詔令,便把次日定為靈竹城隍廟的誕日,即農曆五月二十八日。這一天,當地遠近群眾也到城隍廟拜祭,向城隍祈禱生活富裕、家人平安;城隍老爺也會出巡,每次出巡的意義都大不一樣。春季出巡是為了趨避惡鬼;秋季出巡是為了查辦鬼魂的冤屈,為它們平反;冬季出巡是為了體現仁慈之心,施布仁德於百姓。所以人們非常歡迎城隍爺出巡。”

多元信仰在橫縣

圖1石塘鎮靈竹城隍廟 李明珂攝


都長公是本土神明,其身世、經歷頗具傳奇色彩。


“都長公的小名叫阿保,他年幼喪父,母親雙眼失明,阿保便乞討。他知道乞討沒有出息,便找賣花姐妹借錢。阿保承諾四十九天之內就能還錢,但姐姐見阿保衣衫襤褸、蓬頭垢面便不想借錢給他,而妹妹心地善良,把錢借給阿保。七七四十九天之後,賣花姐只道是他沒做成生意,便嘲笑他是個乞丐命,但賣花妹相信阿保,發現阿保賺回很多錢財和新衣服。阿保把賣花妹帶回家,介紹給媽媽,後來二人結為夫妻。阿保賺錢養家後,便去到潮州的學校苦讀,後來考上了狀元。人們認為他原先只是乞丐,後來卻當上狀元,就做這個廟來紀念他。他是這個圩的圩膽。”

多元信仰在橫縣

圖2靈竹社區都長廟 李明珂攝


陳宏謀是清中期的官員,曾官拜兩廣總督,如今廣西、廣東民間仍有其信眾。在民間傳說中,陳宏謀在連年大旱、收成不足的年歲中為百姓想辦法減免租稅。


“當年旱災,農民幾年沒有收成,朝廷派的皇兵每年都收糧,每次都收不到,陳宏謀就在皇兵來收糧的時候抓魚,皇兵跟著他進到老百姓家裡,看見老百姓因為三年沒有收成,都在吃些紅薯、紅豆、芋頭等雜糧,陳宏謀問皇兵能不能減糧稅,皇兵不答應,陳宏謀便與皇兵打賭,賭自己可以吃七七四十九天雜糧,但皇兵吃不了,就減糧稅。四十九天之後陳宏謀果然贏了,皇兵便答應減稅。所以百姓們認陳宏謀為陳大人,建廟紀念他。”


諸如此類的神明故事、民間傳說還有很多,大多是筆者在調研過程中聽說、訪談、採集而來。從這些各式各樣的傳說故事,可以看出橫縣民間信仰的多元性,尤其在縣東北的石塘鎮,仍然可以看到各村都有廟、社。


廟中供奉的神靈各不相同,有歷史英雄人物,如劉備、關羽、張飛等,有地方神明,如三界神、聖山老爺等,有在當地作出極大貢獻、給予當地人民幫助的傑出人物、官員,如陳宏謀等。


觀察過後,筆者將橫縣供奉的神明大致分為兩類:

一類是國家祀典的正統神明,如城隍、文皇、劉關張、農神等;


另一類是民間信仰中崇祀的神明,這些神明中既有古代朝廷認為的“淫祀”,如聖山老爺等,也有原來是地方神明,後來被列入國家祀典,成為正統神明的神,如都長公、三界神等。


雖然各個村廟供奉的神明不同,但絲毫不影響各村之間的交流。各廟都有廟會,即當地所稱的廟逢。每到廟會的日子,本村的人會組織人手,在本村籌份子錢以舉辦廟會,清理舞臺、準備菜餚等工作也都由村裡人完成。廟會時,周邊村的人都會共同來拜廟、遊玩,各個村的村民在一次次的廟會中加強交流。各廟每年組織舉辦廟逢,吸引周邊乃至橫縣其他各鎮、賓陽的信眾參與,影響廣大。


這些民間信仰及其背後的社會組織、宗教活動等在現今鄉民的生活中有著不可取代的功能:

1

信仰本身對鄉民的心理有著極為重要的撫慰作用,從宗教人類學上看,神靈存在的原因是為傾聽社會中個人所遭遇的困難,幫助個人在精神上戰勝困難,從而達到心靈慰藉效果;

2

文化娛樂廟會上同時也有舞龍舞獅、對唱山歌、民間文藝表演等環節,這些環節有民眾娛樂、觀賞表演、放鬆心情的作用;

3

廟會還有經濟交流的作用,廟會有聚眾的作用,各方商賈利用人們來此燒香拜神、對歌跳舞的機會紛紛設攤,此時,廟會充當了一個集市貿易的場所,從客觀上帶動了當地經濟的發展;

4

廟會同時也具有文化傳承的功能,廟會上有拜神儀式、對唱山歌等環節,這些環節是互相學習、進行傳統文化交流的過程,作為民眾記憶的一部分,在一年又一年的廟會活動上重複,一代又一代進行學習與傳承;

5

由信仰形成的社會組織起到聚合民眾的作用,例如神明出巡範圍、廟會活動等活動運作,以及捐份子錢時涉及到哪些人群有份的問題等,背後都有理事會等社會組織進行規範和運作。


結 語

結合方誌和田野調查的結果,可以看到橫縣地區民間信仰的多元性。橫縣各鎮、各村的廟中雖然祭拜不同的神,但廟與廟之間互有“交流往來”。


一個村舉辦廟逢時,其他各村都會前往玩樂、唱歌、拜廟,甚至組織專門的隊伍前去表演,帶上傳統的禮品鏡子、燈籠等慶賀……這一系列的活動不但增強本地區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也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本地區民眾的交流交往。


作者:廣西民族大學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李明珂

本文為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俍兵俍人的歷史與族群認同變遷研究”(編號:16AMZ005)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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