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管理不嚴格,股權管理不到位、不審慎”,山東匯通金租被罰20萬元

昨日,中國銀保監會山東銀保監局發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山東匯通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簡稱“匯通金租”)因“關聯交易管理不嚴格,股權管理不到位、不審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有關規定,被處以20萬元罰款。 據瞭解,本次並非匯通金租第一次受罰。 2017年8月,公司還曾因違規向平臺公司提供融資,被山東銀保監局處以20萬元罰款。 彼時違反的,同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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