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中路一處20年違建別墅被拆除

日前,中山區法院組成20餘人的執行隊伍,驅車前往位於濱海中路的案涉違建別墅,成功騰退所佔用土地且拆除20年違建別墅。


2000年8月30日,大連市職工日療養基地與梁某簽訂《協議書》,約定將位於大連市中山區濱海中路的某輕體簡易房暫借梁某使用,後因梁某拆除原輕體簡易房且私自建造建築面積約700平方米的兩棟樓房,大連市職工日療養基地於2012年9月將梁某訴至中山區法院,請求判令解除《協議書》,騰退所佔用土地且拆除違法建築物。2014年12月,中山區法院判決解除《協議書》,並由被告梁某於判決生效後30日內拆除兩棟樓房,於判決生效後60日內騰退所佔用的土地。梁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5年6月5日,大連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但判決生效後梁某遲遲不予履行。大連市職工日療養基地遂於2016年1月15日向中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今年3月20日,大連市總工會向中山區法院申請恢復執行。同日,中山區法院立案恢復執行。
今年4月9日8時,中山區法院組成20餘人的執行隊伍,驅車前往案涉違建別墅。當天9時許,此次執行行動總指揮向被執行人梁某宣讀騰退公告,並釋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後果。梁某現場表示服從判決、配合執行。現場執行法官將執行隊伍分成兩批,第一現場留守執行人員10餘人負責現場清點且配合搬運,同時10餘名執行人員、申請執行人及梁某妻子,前往第二執行現場,負責將運抵物品張貼封條、登記且裝入預設的8個集裝箱。當天15時許,隨著最後一個集裝箱封箱,全部搬運工作順利完成。中山區法院與負責保管的申請執行人辦理了交接。執行法官向雙方當事人釋明保管責任,以及逾期領取物品的法律後果。

4月10日7時許,違建別墅開始拆除。4月11日17時許,拆除及土地平整工作全部順利完成。中山區法院克服疫情不利影響,多次與區政府及相關部門會商,並組織現場勘查、踩點,最終制定詳細周全的執行預案,順利執結此案。申請執行人對區政府和區法院聯合行動、高效執行給予高度讚許。
下一步,中山區法院將毫不放鬆地繼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堅持完善“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大格局,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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