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莉

厲莉

厲莉,女,漢族,1978年8月生,中共黨員,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助理。 2002年2月,厲莉登記成為一名造血幹細胞志願捐獻者。自此之後,她始終信守這份承諾和責任:2007年、2009年,厲莉兩次捐獻骨髓。厲莉曾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優秀法官、北京市先進工作者、首都道德模範等榮譽稱號。2011年9月,被評為第三屆全國道德模範。

2009年4月,厲莉在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復發的受捐者捐獻了骨髓,這是她繼2007年為其捐獻後第二次傾力相助、再賦新生,也是她堅守利他精神、無私奉獻他人的生動寫照。她用自己堅定不移的無私博愛譜寫了感人至深的生命讚歌,受到人們的廣為稱頌。

2002年2月,厲莉在大學畢業後登記成為一名骨髓志願捐獻者,她始終信守著這份承諾和責任。5年後,中華骨髓庫打來電話告知厲莉:患有白血病的小女孩小穎需要她的幫助!厲莉毫不猶豫地答應了。當時,她即將步入婚姻殿堂,怕父母擔心,就瞞著二老,邊籌備婚禮邊暗中做起了骨髓捐獻前的準備。婚禮結束後不久,厲莉捐獻出骨髓,小穎手術治療成功,恢復健康。捐髓後,厲莉始終掛念著小穎,經常通過電話、短信等鼓勵孩子。2009年3月,小穎再次發病。如果此時捐獻骨髓,已過而立之年的厲莉的“生子計劃”至少要擱淺兩年,到時將面臨高齡產婦的危險。但是,在丈夫的支持下,厲莉很快作出決定,自費飛赴上海,第二次捐獻骨髓。捐獻時分離淋巴細胞所帶來的強烈不適、渾身疼痛無力,捐獻後長久的疲累倦怠和抵抗力下降,延期生育成為高齡產婦的危險,在厲莉看來都不算什麼。“只要孩子能夠平安康復,其它事情可以慢慢來”,“做自己喜歡做的事,給社會一個向前的加速度”,厲莉從奉獻中得到了喜悅和滿足。

厲莉心聲

“是否願意捐獻,是我5年前應該考慮的問題。既然已經成為志願者,我就不能反悔。”

“這件事情不需要考慮。兩年前,我無法眼看著一個陌生人死去;兩年後,我怎麼能對熟悉的妹妹見死不救?” “人只有為別人做點事情,才能證明自己的價值。我希望能把這些感悟帶到工作中,讓自己多做點實在事。”

厲莉的愛心和執著一直體現在工作、生活中的點點滴滴。每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追索工資的案件增多。厲莉對這些急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視同手足,耐心溝通了解,妥善處理案件。“真沒想到首都法院的法官態度這麼好,把案子交給這樣的法院審理,我們放心”,農民工兄弟們動情地說。赴青海考察之行中,她率先拿出身上所有的錢和食物捐助貧困的牧民家庭。厲莉的優秀品德深入人心,被稱為愛心法官。一位市民在勞模表彰頒獎典禮上主動為她拍攝了多張照片,親手將自己裝裱好的大幅照片送給了她。他說:“厲法官的事蹟太感人了,我一定要親手把這張照片送給她,向她送上我的欽佩與祝福。”

厲莉自述

在法律觸及不到的地方,道德通過示範激勵、善惡評價調節著人與人、人與社會的關係,如同燦爛星空般永恆,永遠震撼著我們的心靈。

我認為,以愛心、誠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達到“案結事了人和”、“天下無訟”,才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在一起農業承包案件中,雙方當事人發生肢體衝突,我在現場勸阻時竟被推進了魚塘。調查結束回到單位時已經接近傍晚,我和助理開始整理分析調查筆錄。當我發現疑點打電話詢問一位當事人時,通過自身道德實踐,結合當法官的經歷,我深切體會到,一個美好的社會應當沒有爭名奪利的欲求,沒有拜金虛榮的紛爭,有的只是對愛心與良知的堅守,對精神富足和崇高價值的追求。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來踐行道德精神、傳遞道德力量,若是每個人都栽下一棵道德之樹,十三億人就能築起一座屹立世界的綠色長城。

從2010年4月第一次開庭到2011年10月,審結商事案件481件,其中調撤429件,一審服判息訴472件,無一錯案、上訪或投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