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现敦促在永登县人民法院尚有法律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永登县人民法院履行义务。现公布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332号

被执行人姓名:席功花

身份证号:620121197101XXXX29

未履行的金额:121542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343号

被执行人姓名:张培元

身份证号:620121198603XXXX12

未履行的金额:40433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342号

被执行人姓名:尹克忠

身份证号:642124196301XXXX18

未履行的金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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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376号

被执行人姓名:姚强

身份证号:622424199011XXXX18

未履行的金额:341691.7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376号

被执行人姓名:侯占军

身份证号:622426198401XXXX12

未履行的金额:341691.7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501号

被执行人姓名:郁万萍

身份证号:620121197408XXXX24

未履行的金额: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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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473号

被执行人姓名:王军

身份证号:620121197105XXXX12

未履行的金额:10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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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540号

被执行人姓名:李龙

身份证号:620121198901XXXX11

未履行的金额:381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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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552号

被执行人姓名:马龙

身份证号:620121199208XXXX75

未履行的金额:5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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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205号

被执行人姓名:张玉文

身份证号:620121196205XXXX14

未履行的金额:90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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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205号

被执行人姓名:张龙

身份证号:620121198503XXXX18

未履行的金额:908370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205号

被执行人姓名:梁玉宏

身份证号:620121198402XXXX17

未履行的金额:908370元

永登县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案号:(2019)甘0121执1613号

被执行人姓名:贺建玲

身份证号:620121197011XXXX49

未履行的金额:32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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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578号

被执行人姓名:曹国慧

身份证号:620121198512XXXX22

未履行的金额:3812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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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578号

被执行人姓名:巨鸿宇

身份证号:620121198303XXXX19

未履行的金额:3812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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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19)甘0121执1610号

被执行人姓名:赵新全

身份证号:620121196602XXXX33

未履行的金额:22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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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0)甘0121执184号

被执行人姓名:杨琛

身份证号:620121198210XXXX14

未履行的金额:61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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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措施如下:

1)不得乘坐交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3)不能出入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4)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5)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6)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7)不能旅游、度假;

8)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9)不能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来源:永登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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