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解饞抓捕野生青蛙,涉嫌非法狩獵

為解饞抓青蛙違法麼?近日,忠縣警方查處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現場查獲其捕獵的野生青蛙24只。

男子為解饞抓捕野生青蛙,涉嫌非法狩獵

17日中午,忠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接到報警稱,東溪鎮老場鎮治超站附近,一男子正在抓青蛙。接警後,森林警察大隊民警立即會同東溪派出所民警趕往報案地點,將正在捕獵野生青蛙的嫌疑人殷某某當場抓獲,並現場查獲其捕獲的野生青蛙24只。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殷某某對其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的事實供認不諱。殷某某供述稱,自己是附近工地工人,最近晚上睡覺時聽到工地周圍蛙鳴聲漸起,17日中午下班後,他就想著抓點青蛙來改善一下伙食。

經鑑定,殷某某所捕獲的24只野生青蛙為無尾目蛙科林蛙屬黑斑蛙(俗稱青蛙),黑斑蛙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簡稱:三有動物)。

目前,殷某某已被忠縣公安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譚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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