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剛剛簽署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受到各界積極評價,業界認為,協定不僅能推動區域貨物貿易發展,在數字貿易領域更能助力區域經濟一體化升級和推動全球規則制定。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首席專家、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原副會長張偉在接受記者專訪時表示,數字已成為全球經濟和貿易的重要要素,此次RCEP協議明確將以更加開放的態度對待數字貿易發展,限制成員國政府對數字貿易施加各種影響。
他指出,即使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層面都對數字貿易領域沒形成有效規則,而RCEP可通過區域一體化效應,增加共識,深化實踐,推動該領域在全球的進展。
張偉認為,包括中日韓和東盟的RCEP15個成員國之間數字貿易互補性強和發展潛力巨大,對解決將數據要素轉換成價值、形成全球性貿易的難點問題極為有益。
“首先有助於推動解決數據確權和認證。數據要素市場的建立基礎最根本的就是確定數字身份,這是要素市場的基石,數據要素則需要雙邊或多邊相互認證網絡數字身份。”他說。
張偉介紹,近年來,數字貿易逐漸呈現戰略性競爭的發展態勢,不少經濟體正在追求分化性的數字貿易政策。“部分發展中國家在數字經濟政策、跨境數據流動規則等方面處於防禦地位。如印度、印尼以及南非等國對全球電子商務談判持反對意見,均拒絕在《大阪數字經濟宣言》簽字。解決跨境數據自由流動應該是以數字貿易快速推動全球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根源在於數字確權認證。”
另外,RCEP還有望推動數字貿易規則的制定。張偉表示,目前多邊規則滯後制約了全球數字服務貿易發展,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滯後於發展實踐。“在多邊層面,WTO沒有針對數字貿易出臺專門規則,相關規則多散見於WTO框架下的一些協定文本及其附件,如《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信息技術協定》(ITA)、《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全球電子商務宣言》等。由於對數字技術發展變革缺乏預見性,且掣肘於多哈回合的談判率,上述多邊數字貿易規則在文本設計和操作層面都面臨新的挑戰。規則制定既包括技術方面,同時也涵蓋監管和協同方面,在數據流動方面要有足夠的包容性。”
最後,RCEP有望推動數字產品嵌入全球價值鏈的進展。“全球化貿易的最大特點是中間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佔很大比重,2000年中間品貿易只佔全部貿易的10%左右,2010年就達到了70%。隨著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全球產品之間的分工進一步細化,數字產品實行標識化是必然的過程,這實際是一個原產地追溯的過程,將來所有的貿易產品都會嵌入數字商標或標識。”張偉說,“作為一種新型的貿易形式,數字產品作為中間品貿易的比重越來越大,在全球價值鏈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以工業互聯網為主導的新型數字產品,正在顛覆全球價值鏈的全球分佈體系和全球貿易利益分配體系。因此,從全球價值鏈視角來看,積極推動數字產品有效地嵌入生產過程,加大對核心技術的研發,才能最終實現數字貿易的全產業鏈發展,推動經濟全球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