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著作權司法保護 促進著作權創造運用

□本報記者 賴名芳

4月16日下午,中國版權協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長、中國版權協會副理事長林廣海以“加強著作權司法保護,促進著作權創造運用”為題進行網絡直播,講解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的典型著作權案件,以案說法,分析加強著作權保護、發揮知識產權審判對於文化創新的引導和保障作用。這是中國版權協會舉辦的第三期線上版權專題講座。

網絡著作權案件增速迅猛

講座中,林廣海首先用一系列數據對近年來法院審理的著作權案件的特點進行了分析。他說,從近3年的統計數據來看,我國著作權案件總量大、佔比高、增長快。2017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20.1萬餘件,其中新收著作權案件13.7萬件,同比增長57.8%左右;2018年,全國法院共受理一審新收著作權案件19.5萬件,較2017年增長42.4%左右;2019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著作權案件近29.3萬件,同比增長約50%。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案件中涉網絡著作權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增長速度迅猛。2019年,全國法院受理的一審涉網絡著作權民事案件佔全部一審著作權民事案件的約70%,在網絡產業發達的地區,這一比例更高,如在北京地區一些基層法院比例高達約90%。“隨著5G技術的不斷成熟並進入大規模商業應用,預計涉網絡的著作權案件還將不斷增多。”林廣海分析說。

著作權案件呈現三個新特點

“著作權與不正當競爭糾紛交叉的現象突出,系列化訴訟的著作權案件不斷增多,文化體育產業的迅猛發展在一些新領域不斷催生出著作權案件,是當前著作權案件呈現的3個新特點。”林廣海說。

近年來,在卡拉OK領域及視頻網站、文學網站、聚合平臺、直播平臺等大量作品聚集的網絡平臺,很容易產生數量眾多的系列化案件。這也引發了人們對於所謂著作權“商業維權”的議論。此外,在網絡遊戲產業及短視頻、網絡直播及體育賽事直播等公眾娛樂消費等新領域,也不斷湧現出眾多著作權糾紛案件,並且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通過分析著作權案件的特點,我們認識到,日益豐富的各類作品已越來越成為人民美好文化生活的重要需求,這也是我們做好著作權保護工作的力量支撐和意義所在。同時,這也應引起我們的思考,在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過程中,著作權行業主體的‘自我治理,自我管理’的體系和能力也應予以完善,從而釐清源頭、減少訴訟。”林廣海分析道。

採取四大舉措推動審判改革

林廣海在講座中還對我國著作權審判改革舉措進行了介紹。當前著作權審判面臨的挑戰以及改革目標,歸納起來主要是如何做到進一步縮短案件審判週期、進一步便利當事人舉證、進一步提高侵權賠償數額、進一步降低維權成本等。對於人民群眾發出的這些強烈呼聲、意見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主動謀劃,積極改革完善著作權審判制度,採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是完善行為保全制度,便利著作權人訴訟維權。因為行為保全措施能夠使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救濟。二是完善舉證責任分配規則,減輕著作權人舉證負擔。人民法院從民事訴訟基本規則出發,一方面堅持“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分配一般規則;另一方面,針對著作權案件中侵權證據不易取得、不易固定的實際情況,拓寬電子數據證據的收集途徑,準確把握電子數據規則的適用,在很多案件中採信了基於區塊鏈技術等網絡取證證據。三是加大侵權損害賠償力度,增強著作權人維權獲得感。四是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縮短著作權訴訟週期。最高人民法院於2019年9月印發《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 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在著作權審判工作中,大力加強與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部門、人民調解組織、仲裁機構、行業協會、專業調解組織的協調配合,創新糾紛解決方式。

講座中,林廣海還以案說法,通過分析2014年快播公司侵犯著作權行政處罰案,解析了關於著作權民事侵權行為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認定及非法經營額的認定兩個法律問題;通過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審廣東中凱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訴重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水木年華網吧、羅昌穎侵害著作權案,解析了境外影視作品著作權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以獲得行政審批為條件的問題;通過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審申請人坤聯(廈門)照相器材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深圳市寶安區公明八航五金塑膠廠、八航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他普實業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闡述了作品登記的主要作用在於證明權利的歸屬,一般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發表,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不宜以此推定被告接觸過原告作品的司法認定;通過分析最高法院2010年再審申請人李長福與被申請人中國文史出版社侵害著作權糾紛案,闡述了出版社賣書號給書商,由書商負責編輯、印刷或發行圖書,應當認定書商是複製發行圖書的實質主體的裁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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