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靠行騙賺錢發現此路不通“老賴”打工還清債務

被限制高消費還上了法院的懸賞公告,甚至被司法拘留過,欠下10萬元債務的被執行人想到外地搞詐騙“賺錢”還債,卻因無法購買機票不了了之,最後通過努力工作還清了債務。

2018年,申請執行人小陳向集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生效的民事判決書上寫明,要求被執行人李明(化名)支付欠款10萬元及利息。立案後,李明卻一直未向集美法院報告財產。鑑於此情況,集美法院欲對李明採取司法拘留措施。2018年,集美法院通過運用執行懸賞機制,在全市範圍內發佈懸賞公告,在懸賞公告震懾下,李明主動來到集美法院接受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限屆滿後,李明一直想找工作賺錢。2019年,李明聽說去東南亞做電信詐騙能賺錢,卻因被法院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無法購買機票,該想法不了了之。

後來,李明在親戚介紹下,找到一份廚師的工作。2020年3月,李明和小陳順利達成分期還款的執行和解協議。10月20日,李明到集美法院還清了剩餘欠款。(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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