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是否能普及到日常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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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能否普及到日常生活中?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知道數字貨幣是什麼東西。最近,央行數字貨幣(DECP)在農行內測,又將其拉回了大眾的視野,央行數字貨幣(DCEP)早在2014年就已提出,從2014年開始推動研發數字貨幣,現在試運行基本結束,也許很快就可以推行。

DCEP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是數字形態的紙幣。現在紙鈔、硬幣的發行、印製、回籠、貯藏各個環節的成本太高,還要做防偽技術,攜帶也不是很方便。而DCEP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不需要賬戶就能實現價值轉移。只要手機有電,哪怕沒有網絡, 一個人電子錢包裡的數字貨幣就可以轉給另外一個人。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DCEP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除非要往DCEP裡充錢或者要從DCEP裡取錢進行理財等用處外,用戶與用戶之間的轉賬不需要進行賬戶綁定。甚至DCEP也可以從銀行的ATM機上支取存入。

從法律與政策的角度來說,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與紙幣一樣具有法償性,所謂法償貨幣,亦稱法定貨幣。國家在法律上賦予強制流通能力的貨幣,當用它來償還公、私債務時,債權人不得拒絕。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所以央行就是在紙幣、硬幣之外新設了一種數字貨幣,和紙幣、硬幣一樣屬於“現金”部分。它本身就是真正意義的人民幣,具有法償性。我們認為稱之為數字現金、電子現金、數字M0更為準確。現金是沒有利息的,如果支付利息,就不是現金了,類似於銀行存款。因此,這一種數字現金完全沒有改變現有的“央行-銀行”二級銀行體系,只是現金部分多了一種新的存在載體。

可以預見的是DCEP 的推出將帶來銀行機構核心系統升級需求,金融 IT 服務商有望收穫銀行機構改造升級核心交易系統帶來的商業機會。同時也會對ATM 和鑄幣相關的公司帶來一定負面衝擊。

總的來說,DCEP的推出對於頭部支付機構的影響不算大,所以不會對現有的商業格局有太大的影響,短期帶給 DCEP 運營機構的直接貨幣化空間或有限,但是更多作用體現為壟斷地位的夯實。從支付寶近期發佈了多項與央行數字貨幣有關的專利就可以看出,這些頭部支付機構早有準備,那些獲得 DCEP運營許可的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機構通過將數字貨幣入口嵌入到當前賬戶及軟件中,通過數字貨幣相關應用的開發和場景的開拓提升自身的用戶活躍度和粘性,從而進一步擴大其較其他銀行與支付機構的用戶領先優勢,形成強者恆強局面。

在手機漸漸完全普及的時代,數字貨幣的普及成為一種大的趨勢,但是由於用戶對商業銀行與頭部支付機構已建立起的信任感、對移動支付習慣的養成和逐漸固化、對匿名支付需求的有限性和日益完善的網絡基礎設施下,疊加基於電子貨幣產生的理財,貸款等綜合金融服務,有餘額寶,零錢通這種頭部支付機構與貨幣基金的結合產物,而DCEP是現金,是不計付任何利息的。所以我認為數字貨幣主要會對紙幣進行替代,但是對電子貨幣的擠佔或有限。所以數字貨幣終究會普及到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但是從現在披露的信息來看,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影響並沒有太大的變化。


LEOZX財經說


實體經濟指的是非網絡的或者實際存在的經濟,虛擬經濟指的是電子遊戲與媒體系統的經濟體系。其實其中還有一個灰色領域,如網絡書店亞馬遜的交易平臺或者網絡遊戲賣場。對市場花了許多時間來翻看各種例子以後,選擇了27種作為社區媒體世界的各個部分的代表之後設計分析問卷,請很多玩家來回答。


這些虛擬環境有著龐大的經濟,社會與文化多樣性,儘管如此,這些環境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擁有專屬的虛擬貨幣。不過當回答涉及到多大數目的金額時,很難回答,首先呢,我們談的是整個虛擬經濟的現金流,還是支持虛擬經濟存在的貨幣,關於這兩者缺乏一個公認的數據來確定它的規模與成長,虛擬商品在世界各地不斷的產生與交易虛擬商品全部是以數字形式存在,因此他們的產生與交易極為快速而簡便,這種狀況肯定會讓理論思想之父柏拉圖興奮不已,我們有一堆令人困惑的東西,而且全是明確可以辨識的東西,有些甚至擁有清楚的經濟價值,然而這些東西卻沒有外在形體,這些東西留下來的外在痕跡,他們本來就只有痕跡,只是U盤芯片上的電子簽名,這些簽名來來去去回應著電腦程序的指令,他們像是海岸上的足跡,在留下來的同時被馬上衝刷消失,這些東西本身只是概念,應該如何描述這一堆混亂而流動的現象呢?算得出來的虛擬現金流就超過萬億美金,看得見的虛擬交易只是虛擬經濟的一小部分。


虛擬世界產生的資訊流非常的龐大,而且完全零散,這些資訊流包含了成千上萬已經加入時間的物件交易,比如說一匹馬換12金幣,一般而言,網絡公司本身不會為了分析與管理而統計經濟數字,儘管我們可以做到整理資料,並且把數字經濟當成常態來分析,但是這項工作十分艱鉅,相衡量虛擬經濟的全球比較可行,但是比較間接的方式就是從虛擬商品的銷售切入,也就是一家公司,從顧客購買的虛擬商品中賺進多少真實世界的金錢。在虛擬經濟中,絕大多數的虛擬商品都直接由生產者消費,剩餘的區域商品才會以虛擬買賣的形式發給其他的使用者出售虛擬商品與虛擬貨幣,換取美元只是虛擬經濟的一小部分而已。


虛擬貨幣的流通顯示,未來會出現無縫的數碼價值轉移,也就是說數碼價值轉移系統可以在真實與虛擬世界中無縫轉移價值毫無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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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些朋友的回答之後,只能說懂的人太少了。而數字貨幣的存在,不管它是以通證、代幣,或是資產的形式存在,它都無法做到普及。

開篇之前糾正一個事,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人民幣是兩回事,不要混為一談,國家研發的是以國家為背景的、用來替代紙質人民幣流通的法定數字人民幣,這與個人和私企發行的數字貨幣有本質上的不同。



假設題主說的是法定數字人民幣,我們來分析下它是否能普及到日常生活中去:

剛需

但凡是一個能被大眾所接受的產品誕生,那必然是要存在剛需。以法定數字人民幣為例,現在我國認可的法定貨幣就是紙質人民幣,而基於移動支付的普及,雖然也流通了一些電子貨幣,但實際上這些電子貨幣並沒有得到國家的認可,只是確定了它們不算違法, 而且還是在監管下進行的,在交易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弊端和不便之處。

而法定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就恰恰的彌補了線上法定貨幣的空白,並且基於它區塊鏈底層技術的特性, 無論是在流通上、安全上、私密性上、溯源上,都是之前的電子貨幣流通方式不可替代的,所以法定數字人民幣的出現,算是解決了N個硬性剛需。



使用難易程度

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學習能力、理解能力、接受能力都是不同的,但凡一個新事物想要得到普及,那麼就必須滿足三個小條件:通俗易懂,不管它的原理有多麼的深奧,對於使用者來說越好理解越好;操作方便,不管這東西運用了什麼高科技技術,對於大多數普通人來說,簡單、直接、有效,就是好的;突破性創新,在前文中我已經說了,基於區塊鏈底層的技術,它其實已經算是一種創新了,而且好處多多。

所以,如果法定數字人民幣的誕生,能具有這些優點,那麼它就是可以普及到日常生活中去的。



此外,還有一點也是我們要考慮的,那就是流通性

現在的移動支付巨頭就是微信和支付寶,從本質上說,兩者相加的總和是超過任何一家銀行的(線上虛擬貨幣的交易量)。究其原因,就是因為我們習慣了微信和支付寶的使用方式。

而數字貨幣本身並不能單獨存在,它必須像支付寶或微信支付那樣存在一個承載其的軟件,所以如果這個軟件跟支付寶或微信類似,那完全是可以做到普及的。

如果該法定數字人民幣的可以做到以支付寶、微信支付各大銀行APP為承載載體的話,那麼普及只是個時間的問題。



它的普及會規範線上支付領域,完成移動支付整合、將其統一

現在的移動支付領域雖然表面上是統一的,但實際上不管怎麼擾都繞不開銀行(商業銀行、國有銀行)和私企(阿里、騰訊),而央行在其中起不到任何作用。

但法定數字人民幣出現後,就會打破這一現狀,以微信支付為例,我們把現金存入銀行,轉換成銀行內的電子貨幣A,再從銀行轉入微信變成電子貨幣B,如果轉入支付寶的話就會變成電子貨幣C,而A、B、C三者不是統一的,在使用的過程中也需要用戶來回的轉換。

但法定數字人民幣DCEP的出現,就會把ABC三種統一,只要央行把端口開放下去,三家各自的APP都能承載DCEP,那再重複上面的流通操作時,不管怎麼轉,線上或是線下,流通的都是DCEP,這也是未來DCEP能普及到生活中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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