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這樣一條新聞:深圳一男子今年通過法拍房欲購買一套學區房,原本以為只需要花369萬就能撿漏,結果在計算稅費後,卻搖身一變成了超611萬的燙手山芋……
拍房拍到手竟成“噩夢”
在今年3月的時候,一直有購房的打算的阿奇,在淘寶的司法拍平臺上看到一條價格絕對划算的學區房,動心了。所以計劃拍下來給孩子上學使用。
3月16日房子正式開拍,阿奇經過19輪出價,最終以3693016萬的價格拍得羅湖區的翠華花園一處房產。
當時該小區二手房均價為7.3萬/㎡,這樣算下來阿奇拍下的房子市場價不會超過566萬元。用369萬的價格拍下房子相當於便宜了30%左右。
撿了這麼大一個便宜,本來是一件很高興的事,然而萬萬沒想到幾個小時後這將變成一場“噩夢”。
法拍房為何成了“燙手山芋”?
因為這套房子原先竟然是在一家公司名下,而且登記總價還不足五萬,土地增值稅加上其它稅費的一起竟然高達242萬。阿奇369萬元的拍賣價加上242萬元稅費計算,他總支出至少611萬元,價格已經遠高出了市場價45萬元。
現在阿奇想放棄悔拍也晚了,因為開拍前已經繳了25萬的定金,如果悔拍的話這25萬定金也不會退還的。
“人坑”還不止一人
3月18日,阿奇委託愛人到法院申訴,希望通過說明情況讓法院同意減免“土地增值稅”或解除合同約定。在法院他們也遇到兩個和自己情況一樣的買家,也是拍了同一個小區的房子。阿奇表示,他們將聯合起來向法院提申請減少稅費,希望法院能重視。
其中我們還發現阿奇這套房產已經進行過五次上線拍賣了。2月9日的拍賣就有人拍下後然後違約,其中25萬的定金多半是打了水漂。
阿奇表示他對稅費的公示情況十分不滿,質疑拍賣信息公開中的稅費部分不夠明確,相關負責單位應有責任和義務公佈稅費說明,避免更多人“入坑”
小白勿碰法拍房
你認為法拍房只有稅費這一個坑嗎?法拍房表面上看著便宜,實際上裡面隱含了非常高的實際操作難度。除了要懂得計算稅費,還需要去做房子的前期調查,比如有沒有人住,好不好收房,有沒有租約,欠了多少水電費,管理費等。
買了法拍房最難的是什麼?收房才是最難的。法拍房絕大部分都是有人在居住或被租賃出去等情況。如果單單靠著自己去“強行”收房,後果往往是不盡人意的。
如拍來的房子如果存在有長期的租賃合同,依據租賃法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競買人取得房屋所有權後,不能對抗租客的租賃權。
以及原業主給其他特定關係人設定的有居住權限。比如,有老年人、病人或未成年人長期在涉案房產裡面居住生活,這些人是原業主設定的實際居住權利,競買人要想通過正常的渠道,收回房產的佔有使用權一樣存在很大的困難。
有的時候,法拍房還有可能是已經被銀行凍結或是拿去作抵押的財產,因此還有可能遇到這種不能正常解除抵押的情況。在這類情況下,解除抵押登記手續受產權人和抵押權銀行之間抵押合同條款的影響,具體還要看抵押合同約定能不能提前贖樓,如果銀行不同意提前解除抵押權,這樣的問題就更加難以解決。
最後,如果不是有經驗或者做好了所有準備的話奉勸大家不要去輕易購買,以免貪小便宜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