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更好保障我市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軍人局和國家統計局天津調查總隊聯合印發文件,
明確2020年3月-6月,階段性擴大我市價補聯動機制保障範圍、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階段性擴大價補聯動機制保障範圍
在我市現行價補聯動機制發放範圍基礎上,將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納入保障範圍。執行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
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保障對象,以其中一種身份享受價格臨時補貼,按照原渠道發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價格補貼發放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範圍,待國家出臺實施細則後,由人社部門研究確定後發放。
階段性提高價格臨時補貼標準
以我市現行價補聯動機制測算的補貼標準為基礎,階段性提高每月價格臨時補貼標準1倍。
如以現行價補聯動機制測算的補貼標準未達到按我市城鄉低保標準×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同比漲幅的方法測算的補貼標準時,
以相對較高的標準為基礎提高一倍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按照這一政策,3月份我市對困難群眾的價格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137元。
明確增支資金市級補助比例
對低保戶、特困戶、低收入戶、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增支資金,市財政按照80%比例給予補助;對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的增支資金,市財政按照65%比例給予補助。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的增支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據瞭解,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要求做好價格補貼的發放工作,確保政策落地。對於3月份的價格補貼發放不足的部分,將盡快予以補足,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