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引公布!这些人员入境往返中山暂不集中隔离

中山市对往返澳门

就学返校相关人员暂不实施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操作指引

中山市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经珠澳口岸入境就学返校的工作部署,结合澳门、中山复课的实际需要,经澳门、珠海和中山三地政府沟通协商,对经珠澳口岸出入境就学返校的相关人员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本指引自发布之时起生效。

具体操作指引如下:

一、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范围

(1)在珠海、中山市学校就读的澳门籍学生;

(2)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门学校就读的学生;

(3)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门学校工作的澳门籍教师及澳门籍职员;

(4)在澳门居住,在珠海、中山市学校工作的澳门籍教师及澳门籍职员;

(5)上述未成年(未满十八周岁)学生的一名陪护家长。

二、申请方式及申请条件

(1)在澳门居住,中山学校就读(工作)的,需通过学校向中山市返校专班申请纳入名单;若未成年学生需要家长陪护的,一并申请。

(2)在中山居住,澳门学校就读(工作)的,需通过学校向澳门教育部门申请纳入名单;若未成年学生需要家长陪护的,一并申请。

申请人请准备好以下两种资料备核:

提出申请时需提交:

●中山居住证;无中山居住证的,需在6月1日前办理。

●在中山有固定住所(申请对象或其监护人、委托看护人合法自有或租用住房)的资料。

三、健康检测和闭环管理

(1)信息登记。上述人员均需提前登陆“中山市入境人员防疫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信息和登陆“粤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登记/入粤登记。

(2)首次检测。上述人员在中山市的,在其首次出境回校走读(或陪护)/工作前进行核酸检测;在澳门的,在其首次回校入境走读(或陪护)/工作前进行核酸检测。除首次核酸检测免费外,其余检测费用需自理。

(3)出行管理。上述人员尽量使用私家车往返,确保车内仅有暂不实施集中隔离人员,且在报备路径内行驶。行驶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要上下车。确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第三方车辆的,应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与其他人保持足够社交距离。上述人员在内地连续逗留不满14天的,在中山期间原则上要按照申报路径和必要的生活范围内出行,不得随意外出。

(4)跟踪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期7天。上述人员经常出入境的,须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自入境之日起在内地连续逗留满14天,离境前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5)健康管理。上述人员每日应自主测量体温,并主动在粤康码上申报健康状况。

四、管理要求

(1)入境前,上述人员须与所在学校或隶属教育部门确认本人已在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名单内;未在名单内的,须联系就读学校,申请纳入名单。未纳入名单的,将按现行入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上述人员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核酸检测,并领取检测结果证明。

(3)上述人员在内地连续逗留不满14天的,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出行:

●身份证明:澳门学校印制的有效学生证、教师证或职员工作证,或中山市教育部门印制的学生、教职工疫情期间临时证件。陪护家长须持有就读学校或就读学校隶属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检测证明: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7日内有效),或持有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结果证明。

(4)上述人员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如实申报本人健康情况等相关信息。

(5)上述人员在内地期间,须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须及时向学校(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

(6)上述人员或家庭成员在近14天内有疫情重点国家或地区旅居史的,须及时向学校(社区)如实报告,并严格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隐瞒不报的,将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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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入境人员防疫信息登记系统”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魏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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