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引公佈!這些人員入境往返中山暫不集中隔離

中山市對往返澳門

就學返校相關人員暫不實施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操作指引

中山市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對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的工作部署,結合澳門、中山復課的實際需要,經澳門、珠海和中山三地政府溝通協商,對經珠澳口岸出入境就學返校的相關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本指引自發布之時起生效。

具體操作指引如下:

一、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象範圍

(1)在珠海、中山市學校就讀的澳門籍學生;

(2)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門學校就讀的學生;

(3)在珠海、中山市居住,在澳門學校工作的澳門籍教師及澳門籍職員;

(4)在澳門居住,在珠海、中山市學校工作的澳門籍教師及澳門籍職員;

(5)上述未成年(未滿十八週歲)學生的一名陪護家長。

二、申請方式及申請條件

(1)在澳門居住,中山學校就讀(工作)的,需通過學校向中山市返校專班申請納入名單;若未成年學生需要家長陪護的,一併申請。

(2)在中山居住,澳門學校就讀(工作)的,需通過學校向澳門教育部門申請納入名單;若未成年學生需要家長陪護的,一併申請。

申請人請準備好以下兩種資料備核:

提出申請時需提交:

●中山居住證;無中山居住證的,需在6月1日前辦理。

●在中山有固定住所(申請對象或其監護人、委託看護人合法自有或租用住房)的資料。

三、健康檢測和閉環管理

(1)信息登記。上述人員均需提前登陸“中山市入境人員防疫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信息和登陸“粵康碼”進行個人健康登記/入粵登記。

(2)首次檢測。上述人員在中山市的,在其首次出境回校走讀(或陪護)/工作前進行核酸檢測;在澳門的,在其首次回校入境走讀(或陪護)/工作前進行核酸檢測。除首次核酸檢測免費外,其餘檢測費用需自理。

(3)出行管理。上述人員儘量使用私家車往返,確保車內僅有暫不實施集中隔離人員,且在報備路徑內行駛。行駛期間如無特殊情況不要上下車。確需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第三方車輛的,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與其他人保持足夠社交距離。上述人員在內地連續逗留不滿14天的,在中山期間原則上要按照申報路徑和必要的生活範圍內出行,不得隨意外出。

(4)跟蹤檢測。核酸檢測結果有效期7天。上述人員經常出入境的,須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自入境之日起在內地連續逗留滿14天,離境前可不再進行核酸檢測。

(5)健康管理。上述人員每日應自主測量體溫,並主動在粵康碼上申報健康狀況。

四、管理要求

(1)入境前,上述人員須與所在學校或隸屬教育部門確認本人已在暫不實施集中隔離名單內;未在名單內的,須聯繫就讀學校,申請納入名單。未納入名單的,將按現行入境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上述人員須配合相關部門開展的核酸檢測,並領取檢測結果證明。

(3)上述人員在內地連續逗留不滿14天的,須攜帶以下證明材料出行:

●身份證明:澳門學校印製的有效學生證、教師證或職員工作證,或中山市教育部門印製的學生、教職工疫情期間臨時證件。陪護家長鬚持有就讀學校或就讀學校隸屬教育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檢測證明:有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7日內有效),或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結果證明。

(4)上述人員須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工作,如實申報本人健康情況等相關信息。

(5)上述人員在內地期間,須遵守屬地疫情防控管理規定,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疑似症狀,須及時向學校(社區)報告,並及時到就近醫院的發熱門診就診。

(6)上述人員或家庭成員在近14天內有疫情重點國家或地區旅居史的,須及時向學校(社區)如實報告,並嚴格按要求落實防控措施。隱瞞不報的,將依法處置。

掃描登陸

“中山市入境人員防疫信息登記系統”

◆中山日報報業集團新媒體中心

◆二審: 韋多加

◆三審: 魏禮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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