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巧用思路解題之犯罪的主觀方面

2020年清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巧用思路解題之犯罪的主觀方面

為大家帶來面試熱點《巧用思路解題之犯罪的主觀方面》,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

在事業單位考試中,遇到犯罪主觀方面的題,經常會有學員吐槽,為啥聽的時候那麼簡單,做起來為什麼那麼難,其實,在不斷的刷題,練題過程中有一個思路小技巧可以降低題目錯誤率。

犯罪主觀方面,在平常事業單位最常接觸的包括故意,過失,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在解題過程中,我們可以先考慮犯罪主體對於犯罪結果是排斥還是不排斥狀態,如果是不排斥狀態,則認定為故意。例如,張三想要殺死李四,所以在夜晚潛入其家中,將其用凳子砸死,在這個小案例中,張三對於李四的死亡結果並不排斥,所以張三屬於故意殺人。如果犯罪主體對於結果呈現的是排斥狀態,則需要進一步討論,是已經預見還是未預見狀態,如果是未預見狀態,則需要進一步討論,是應預見而未預見還是壓根兒不可能預見。如果是應預見而未預見,則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例如張三因感冒去醫院打點滴,結果護士因為和男朋友視頻,所以未注意就進行了注射,導致張三藥物過敏死亡,此時,護士對於張三的死亡結果呈現的是排斥態度,而且是未預見,且作為護士應當想到這種情節,所以屬於疏忽大意的過失。如果是壓根兒不可能預見的情形,則形成的是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例如張某與李某是多年好友,許久未見,一日偶然見到,張某激動之下拍了李某的肚子,但是導致李某脾臟破裂死亡,原因是李某脾臟異常腫大,此時張某對於李某的死亡,主觀上呈現的是排斥的態度,且未預見結果發生,但是張某對於李某脾臟異常腫大是屬於不可能預見情形,形成的是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另外一種雖然主觀上呈現排斥狀態,但是已經預見到結果的發生,如果是預見之後,輕信能夠避免,造成結果發生,形成的是過於自信的過失,例如,李某疲勞駕駛,心想可能會發生交通意外,但是轉念一想,自己駕齡20年,一定沒問題,結果在下一個路口因疲勞駕駛撞死一名老太太,李某對於老太太的死亡結果呈現的是排斥態度,但是他已經預見了犯罪結果的發生,只不過輕信能夠避免,所以造成危害結果發生,所以李某構成過於自信的過失。如果是預見後,根本不可能避免,則形成不可抗力,不夠成犯罪。

在學習之後,可以用思維方式去推斷題目答案,例如,某大型貨車雨夜行車,途經一塊稻穀廠,看到一塊蓋著稻穀的塑料布,遂正常行駛碾壓,第二天,警察告訴他,塑料佈下面睡有精神病,已經被碾壓致死,問李某的主觀態度。此時,李某對於精神病的死亡成排斥狀態,不可能是故意,李某未預見結果發生,且處於不可能預見狀態,屬於意外事件,不負刑事責任。

希望各位小夥伴可以試著用思路解題,提高做題效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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