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比打敗不如意更好的選擇?

生活不如意者十之八九。那就打敗這些不如意,我想。但是,戰或者逃並不是唯二選擇,史蒂芬·柯維告訴我們,還有第三選擇。什麼是第三選擇?

第三選擇,是在面對問題時,除了戰或者逃,所做出的另一個選擇。這個選擇其實和孔子的中庸思想十分類似,但相比中庸思想的無作為,它提出了一種解決方案,這個解決方案就是第三選擇。

第三選擇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創造力。舉個例子,假設最近我因為Demo課考核沒有通過而面臨戰或者逃的選擇,那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打敗”Demo,拼命去練習,或者乾脆逃避,不練習。實際上,這兩種做法都沒有第三選擇來得有效果,或者說更能解決問題。如果做出第三選擇,那我就必須合理安排時間去練習Demo,而不是過度練習,不顧自己的睡眠狀態,亦或是打破正常作息,這樣的後果就是可能第二次考核也不會通過。當然啦,更不能逃避。所以,第三選擇才是最佳選擇。這裡的第三選擇也不僅僅是合理安排時間去練習,更可以給自己一些空間去思考,為什麼Demo考核沒有通過,有哪些需要提升的點,比如是因為哪個環節漏了或哪個環節沒有講演好,就重點練習哪個環節,或者在練習的時候加入自己的一些創想,給自己講的Demo課增添一些色彩,同時可以用一些方法鼓勵自己。

當然,我舉的這個例子不是典型的,只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例子。其實,第三選擇時一種思維,是除了戰和逃的慣性思維的另一種思維,這種思維可以慢慢培養。

史蒂芬·柯維在書中指出,第三選擇的四種思維模式分別是:我看到我自己;我看見你;我找到你;我和你協同。

第一種思維模式表達的實際上是一種對自己的同理心,我看到我自己,意思是我看到我自己的悲傷、憤怒等一切情緒,並能夠看清這些情緒的來源,從而真正做到掌控自己,把自己當做獨一無二的個體,賦予自己選擇的權利。比如,你看到了自己的憤怒,你可以選擇平和,因為你知道憤怒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加重問題。

第二種思維模式是我看見你,這裡不僅僅表達我對他人的同理心,更表達出對他人作為人的一種基本認同,換位思考,不難發現,我們眼中的他人,是有侷限的。因此,我們能做的,就是不給他人貼標籤,同時,也不給他人下定義。標籤和定義,只會阻擋我們看見他人的路,從而影響我們的判斷。

第三種思維模式,站在自己的角度,也許你會發現他人可能並不能理解你。也就是你把對方當人,但對方可能不把你當人。這個時候,就需要我找到你,我仔細的傾聽你。傾聽你的不同看法,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很多人並不會傾聽對方說了什麼,特別是不太認同自己的人所說的話,更難以去傾聽理解了。所以,遇到不贊同你的人,不要急著去反駁,而是先停下來,聽聽他的不同意見。

第四種思維模式,也就是最後的一步,我和你協同,這裡指的並不是我放棄自己的觀點來屈就於你,而是在堅持自己觀點的同時,考慮到自己的優勢與不足,也考慮到對方的優勢與不足,進行一場頭腦風暴,找到最佳解決方案。

好啦說了,這麼多簡單概括起來就是:不要打敗不如意,要選擇更如意的方法。


還有比打敗不如意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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