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
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來到
新河灣社區潤揚佳苑小區中心廣場
舉行
“戴頭盔、守規矩、保安全”
電動車交通安全防範集中宣傳活動
自4月1日起該活動開展以來
這是首次來到街道社區進行“上門服務”
在活動現場
交警部門對社區居民進行普法教育
並就熱點問題進行了現場解答
4月1日起,揚州市全面開展“戴頭盔、守規矩、保安全”電動車交通安全防範集中宣傳活動。廣大市民最為關心的問題莫過於處罰的規定。對此我市交警部門介紹,目前,不戴頭盔騎電動車不處罰。
但需要注意的是,2019年,我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佔事故總數的40%。其中,死亡事故佔死亡事故總數的54%。由於缺少必要的安全防防護,在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中,電動車騎行者更易受到傷害 。
騎行摩托車、電動車等兩輪交通工具時佩戴安全頭盔,可降低騎行者的受傷率、死亡率。
為此,揚州公安交警向廣大市民鄭重倡議:
騎行電動車出行時,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佩戴好安全頭盔,自覺遵守電動車安全騎行揚州規矩,安全文明出行。
與此同時,《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正在審議中,其中涉及到關於電動車戴頭盔等行為的具體規定。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頭盔是保護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頭部最有效的防護工具。
騎行安全,從“頭”開始!
戴頭盔,守規矩、保安全!
能做到的,點個“在看”!
通訊員 祝雋
記者 劉寧
編輯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