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固废法加大污染防治监管力度

  完善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一次性塑料制品等污染防治制度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修改后的固废法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加强了行业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审议通过的固废法主要有八处修改。其中与化工行业密切相关的五处:一是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二是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明确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三是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强化产生者责任,增加排污许可、管理台账、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制度。四是完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规定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信息化监管体系、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建设等内容。加强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转移数据和信息,规定电子转移联单,明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当全程管控、提高效率。五是完善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力度,提出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据悉,新的固废法加大了对违法处置固体废物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都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认为,这遵循了近几年环境法律体系完善过程中一以贯之的“违法者担责”原则。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新的固废法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是在给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固废管理“立规矩”。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特别是工业危废近年来呈现增长态势,处理压力与日俱增。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2017年我国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33.1亿吨,危险废物产生量6937万吨。目前我国固废贮存量占比超过40%,而危废的实际处理率不到30%。化工行业是工业固废、危废产生大户,近年来多次发生由于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或排放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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