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指出:要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改革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合理分擔、可持續的醫保籌資機制,研究實行職工醫保退休人員繳費政策,建立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醫保待遇調整機制,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改革,結合新型城鎮化,辦好鄉、村醫院,真正建立有序分級診療格局。
據資料顯示,根據現行規定,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制度的初衷,是社會醫療保險要體現互助共濟。退休職工一般患病較多,而退休後收入低醫療負擔較重,考慮到退休人員在以前的工作期間,已經為社會做出了貢獻因而不需繳費。同時,這一設計也可以均衡企業負擔,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
小編仔細去研究調查民情,發現一直都有人在這樣建議,這些人說人老了病痛多,醫保報銷的多誰用的多誰就應該要多交錢。而且隨著老齡化的加劇。醫保基金的負擔也是越來越嚴重了。退休人員能有效減負,那麼是不是能可以讓退休人員也繳納醫保才公平妥當呢?
我覺得不妥的。首先對於退休人員來說,他們並不是坐享其成,在他們年輕時候未國家創造了大量財富,再則社會保險法規定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沒有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納至規定年限。第二條,在計劃經濟時代,職工公費醫療實際上是國家的契約。制度改革了,但是契約關係還是在的;但是儘管退休人員不用繳費,但是原單位還是得付出代價的額。不過有些退休人員要是退休後還得繼續繳納醫保的話,肯定有一部分人會放棄的,原因呢。沒錢,很現實的話。所以呢不管什麼原因呢,退休人員還是不合適繳納繼續繳納醫保。您覺得呢,可以發表評論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