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定來了!業主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最高可罰5000元

近年來,電動車(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三輪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逐步成為群眾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

保有量迅猛增長。為了圖方便,不少居民直接從自家樓上順出電線,接上一個插線板,就地為電動車充電。但是,這樣的方式存在極大安全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不僅僅是一輛電動車有可能危及的是整棟樓所有住戶的生命安全!

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六章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明確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等不得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違反此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這個規定的出臺非常有必要為什麼呢?請看這裡:

私拉電線為電動車充電的風險危害

電路的安裝一般都是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專業電工負責

,普通市民不具備相關安全知識,私拉亂接電線極其容易埋下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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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樓用電負荷在設計之初,基本都未考慮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的用電負荷,每家每戶“各自為政”、私拉亂接電線,會增加居民樓或小區的整體用電負荷,給整個小區帶來火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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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時電線拉進拉出,暴露在室外風吹日曬雨淋,易造成絕緣體磨損和老化,導致線路漏電、短路,尤其在雨天,可能會危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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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時電線充電,無“過充”保護裝置,容易引起電動車電瓶起火或爆炸

2019年7月16日凌晨0點40分左右,山西省晉城市秀水苑小區40號樓2單元發生火災,經調查,初步確定起火原因是住戶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引發火災並引燃周邊可燃物。火災發生後,初步統計,燒燬電動三輪摩托車1輛、電動摩托車9輛、摩托車1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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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用戶私拉亂接的電線,本身為

無絕緣保護的“麻花線”遇短路、超負荷,極易引起電線本身的燃燒,並引燃周邊可燃物甚至臨近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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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社區內孩童多,嬉戲玩耍不安全。許多小朋友或者不留意,或者出於好奇,觸碰、拉扯懸著的電線,一旦觸碰到通上電的插座和電源線,容易引發觸電

,後果不堪設想。

2019年6月2日,杭州復興南苑小區一4週歲女孩在樓下玩耍,不幸因觸碰私拉電線接觸的帶電鐵架身亡。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私拉電線、致人死亡的被告人徐某、張某以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別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電動車安全充電請看這裡

1.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更不能在房屋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此類行為已造成多起亡人火災

2.電動車應停放在專門的電動車棚、車庫使用集中充電設施進行充電,省心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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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街道鄉鎮、村(居)民委員會,建築產權單位、管理單位,快遞、外賣企業等組織和單位,應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防火設計標準》(DB11/1624-2019)落實轄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統籌和具體建設任務,加快集中停放充電設施建設,滿足居民和用戶停放充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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