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交車墜河真相公佈,還有三大問題需要反思

2020年7月7日,貴州省安順市一輛公交車在行駛過程中撞毀路邊護欄,衝入了安順市西秀區虹山水庫中。


經過救援隊搜救,共搜救出37人,其中20人當場死亡,1人搶救無效死亡,15人受傷,1人未受傷。公交車司機張某鋼,也在事故中死亡了。


貴州公交車墜河真相公佈,還有三大問題需要反思


7月12日,網友們期待已久《警方通報》終於來了。


貴州公交車墜河真相公佈,還有三大問題需要反思


警方通過調查取證後對此案件作出以下結論:張某鋼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涉嫌嚴重刑事犯罪。


張某鋼,今年52歲,從事公交車司機行業23年,是名副其實的老司機。中年離異的他,租住在姐姐女兒的房子,同時申請公租房,但沒有申請到。自己的一套40平米的自管公房,在拆遷協商中能拿到補償款7萬多塊,張某鋼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所以一直沒簽拆遷合同。


此時,所有的隱患還都像地雷,只是埋在地下,而導火索就是7月7日早上,張某鋼看到自己的公房被拆除。


“拆遷”的字眼雖然敏感,但是關於張某鋼公屋被拆邊的問題,當地相關部門也正在進一步調查,但不論結果如何,都不應該成為他作惡的理由。


張某鋼的行為邏輯似乎是:“我對拆遷補償不滿意,所以我要報復社會”。


顯然,這不是正常的因果關係,而是混賬的作惡邏輯。


但悲劇已發生,關鍵是如何補上漏洞。


首當其衝的問題是:張某剛所在的公交公司對於員工的管理疏忽,難辭其咎!悲劇發生前,原本有機會可以避免:


第一:7月7日,悲劇發生的幾個小時前,因為房子被拆,情緒激動地張某鋼撥打了政府熱線,接著,他又給同事打電話要求提前接班。


對於提前接班的流程,公交公司平日裡的規章制度是怎麼規定的?是否就允許如此隨意?


第二:張某鋼接班的時候,手裡拿的是一瓶灌著白酒的飲料瓶,為給自己壯膽兒,司機拿著白酒去開公交車。


對於這種明顯不正常且違法的行為,公交公司也是毫不知情。


除了管理漏洞之外,還有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20位無辜乘客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誰來賠償?


顯然,張某鋼要負首要責任,但是第一,他已經死了,第二,他留下的財產明顯無法承擔如此鉅額的賠償。


現在看來,那也只有張某鋼所屬的公交公司來負責了。


而如果公交公司也賠不起,那就需要政府出面協調。


其實,相對於以上這些問題來說,小編更擔心的是“模仿效應”。


這些採取極端手段報復社會的行為,在經過媒體大肆渲染和傳播之後,有時候會起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模仿效應”。


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所警惕。


鋪天蓋地的媒體報道,有時候會起到反作用。


總之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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