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禁塑”再出重拳 全省塑料垃圾年底“零填埋”

浙江“禁塑”再出重拳 全省塑料垃圾年底“零填埋”

浙江“禁塑”再出重拳。日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等9個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汙染治理的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要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根據《辦法》,到2020年底,浙江省將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製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全省塑料垃圾實現“零填埋”;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籤;禁止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普遍推廣;在塑料汙染問題突出領域和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普遍推行科學適用的塑料減量和綠色物流模式;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到2023年底,所有設區市及50%的縣(市、區)完成“無廢城市”建設;塑料製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鄉一體的多共治體系基本形成,塑料汙染得到有效控制。

《辦法》要求,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藥店、書店等場所,要推廣使用環保布袋、紙袋、菜籃等非塑製品和可降解購物袋。在餐飲外賣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稈覆膜餐盒等生物基產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在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上,鼓勵採用“積分、商業券、折扣”等措施激勵消費者減少一次性塑料製品消費,選擇綠色替代產品。同時,建立綠色物流和配送體系,以連鎖商超、大型集貿市場、物流倉儲、電商快遞等為重點,積極推廣可循環、可摺疊包裝產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今後,浙江省將培育壯大替代產業,引導傳統塑料製品企業主動調整結構、加快轉型升級,鼓勵可降解塑料生產企業擴大規模,培育一批可降解材料和產品生產骨幹企業,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全國領先的可降解材料和產品產業集群。此外,結合生活垃圾分類,浙江省還將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禁止隨意堆放、傾倒造成塑料垃圾汙染。在寫字樓、機場、車站、港口碼頭等塑料廢棄物產生量大的場所,增加投放設施,提高清運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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