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韻廊坊之五安次、永清、固安

安次縣城:安墟、安城縣、東安縣

安次縣城為京城東南首邑,城址靠近永定河,多遭水患。明洪武二年(1369)縣址移至的第二年,主蒲華德芳始建土城和縣署,因是初建,規模較小。天順年間,知縣於壁、成化初年主簿何瑛,在城外開始挖掘壕塹。弘治十一年(1498),知縣蔣升重新修建城池,增建縣城東門,稱“鎮東門”,正德六年(1511)知縣周義修築城牆,增建三個城門,分別為安西、平南、拱水。至此,縣城的四門已經健全。嘉靖十六年(1537),知縣劉繼光先稍加修整,改換門額,將拱北門改為“迎恩門”,鎮東門改為“曙海門”,平南門改為“通津門”,安西門改為“宗山門”。嘉靖二十八年(1549),知縣成印將城基擴展到寬約為 5.67 米,城牆頂部收縮到寬約為 3.33 米。高約為 7.33 米,城垛高約為 1.67 米的規模。同時,將城塹壕深挖至約為2.67 米,寬 4 米。嘉靖二十九年(1550)春,用青磚包鑲四個城牆的牆角。牆角各約為 133.33 米,在上面修建四座角樓,同時修築北門,並在北門外建一座外甕城,在城上面建造兩重簷的重樓。在城牆上建造 6 處觀望臺。同時,在城外建 4 處窯廠,用窯廠燒成的磚包鑲城池四周。

隆慶二年(1568),知縣劉浩奉旨修築磚城。縣內各富紳共捐銀購買 700 多萬塊磚、20 萬千克石灰,使縣城變成能攻能守、堅固的城池。崇禎元年(1628),知縣歐陽保重新修建四個城門的城樓,改門額為“東昇”“西爽”“南明”“北拱”。

康熙十五年(1676)9 月,知縣李大章修繕被水患毀壞的城牆。為減少銀賦,李大章帶頭捐出自己的俸銀,籍內鄉紳大戶也紛紛捐銀捐物,修繕城池。修葺後的縣城東面闊 764 步,垛口 470 個;城南面闊 710 步,垛口 513 個;城西面闊 560 步,垛口 393 個;城北面闊 800 步,垛口 556個。城池四面總闊 2824 步,建有垛口 1962 個。

乾隆九年(1744),清河道王照張貼布告,原勘查磚城改為修築土城,共核算修土城需花費白銀32 700 兩。同治六年(1867),代理知縣張鵬雲擴修城池。城池總長計約為 5 215.33 米,高 5 米,頂部寬約為 2.67米,底部寬 4 米。同時,修建四座圍繞在城門外的小城,每座小城高 8 米,寬 10 米,長約為 6.67 米,又修建八間四個城門守衛住的房子。中華民國三年(1914),縣城總長 3.5 千米另 240 步,其中東闊 764 步,南闊 718步,西闊 560 步,北闊 800 步。城高 9 米,底闊 5 米,壕塹寬 4 米,深約為2.67米。由於民國年間軍閥混戰,特別是抗日戰爭和國民黨佔領時期,城內外主要建築被毀,城牆年久失修,加之永定河多年水患和泥土淤塞,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縣城外比縣城內地面高出近 8 米。1950 年,安次縣委、縣政府及所屬機關搬到廊坊鎮內辦公。1956 年,永定河大水,歷經近 600 年的安次縣城被洪水淤平。

古韻廊坊之五安次、永清、固安

▲圖為水災後的安次縣城

永清縣城:平曲侯國、益昌侯國、通澤縣、武隆縣、會昌縣

永清縣城位於永清縣中部偏西。唐朝如意元年(692)析安次置武隆縣,縣城治所設在今永清城內。唐朝景雲元年(710),改名惠昌縣。唐朝天寶元年(742)更名為永清縣。明朝正德五年(1510),朝廷拓土始建縣城治所,縣城南北周長約2.5千米。明朝隆慶二年(1568),廢拆城內的寺、塔、觀、廟等建築,重建磚城。因永清縣城位於永定河故道,明朝萬曆三十五年(1607),朝廷撥銀多次修葺。據舊志記載:舊治所日久傾頹,其街道佈局、建築規模、無從稽考。

清康熙年間,永清縣城為近方形,設有四門,治所面積1.53平方千米,城內的東西、南北大街整齊劃一,相互對應。縣城中心處為十字街交點,縣衙署在治所中心位置。縣城內的倉儲、亭臺、寺廟以及所屬各管理部門佈局合理。清朝自民國年間,因連年水患,軍閥混戰,民生經濟蕭條,永清老縣城治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後全部被毀。

固安 : 方城縣、長鄉縣、固安州、第一聯合縣、第三聯合縣、新固

固安縣城位於縣境北部,其治所始建於唐朝貞觀元年(627 年)。縣城原有較堅固的城牆和完備的縣治設施。據《遼史》記載:遼宋時期固安縣治縣有城池可供守備。元朝末年,原來的土城因歲久失修而頹圯,護城壕也已淤塞。明朝正德年間,劉六、劉七率領農民起義軍輕而易舉攻佔固安全境,震撼了朝廷。正德十四年(1519)知縣王宇在廷臣蘆雍的督促下,徵集本縣及永清、霸州等地民夫 3 000 人,營造固安土城(以甃坯堆砌)。工程歷經 9 個月,耗官銀 7 萬兩。修建後的城池呈長方形,南北長 708 步,東西距 380 步,周長 2.5 千米又 269 步。城牆高約為 7.67米,下寬與高度相同,上寬 2.5 米。城四面居中各開一門。東門名為寧遠,西門名為豐樂,南門名為薰門,北門名為拱極。城牆各門之上均營造層樓三楹。明嘉靖六年(1527),知縣李玦主持,沿外牆挖掘護城河,水深 5 米,寬約為 6.67 米。從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至明朝崇禎元年(1629),朝廷先後三次修建縣城,使城牆增高至約為 9.67 米;城牆底部寬 11 米,城牆頂寬 3 米;砌垛口 1 211 個,增設炮眼 600 孔;把護城河擴挖深 10 米,寬約為 13.33 米,另在護城河兩側各築 1 道高約為 2.33米,寬約為 1.67 米的土圍,城門前裝有吊橋。清康熙十八年(1679)地震,城牆坍塌。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 固安一帶大雨成災,城牆盡潰。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朝廷撥銀重建磚城,周長3.2千米,城高約為6.33米,底寬約為 5.33 米,上寬 4 米,各門依原樣重修,仍沿用舊名,至民國初年,城牆保存完好。經過民國末年的軍閥混戰和抗日戰爭,縣城迭遭破壞,城牆千瘡百孔,彈痕累累。1946 年底,國民黨軍隊近萬人進攻固安縣城,縣城再遭破壞。1958 年,縣城殘牆被拆毀。1956 年、1963 年兩次洪水,縣政府在原城基上築堤防洪。1975 年舊城改造,原城基全部拆除,古老的固安縣城蕩然無存。現在的永定路、育才路、新源街、新昌街 4 條街道為原固安老縣城外濠舊址。

明清時期,固安縣城內的主要建築有縣衙、迎賓館、學宮、文廟、鐘鼓樓、社稷壇、城隍廟、關帝廟、三佛寺、馬神廟、呂祖祠、普濟庵、八蜡廟等 20 多處。經過多年軍閥混戰和抗日戰爭,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城內各類古遺蹟多數被破壞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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