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前言

在古代,如果冤情得不到公正的處理該怎麼辦?如果地方的縣官貪贓枉法,魚肉百姓,在信息尚未發達的古代,百姓又如何是好?沒關係,古代為此專門制定了

直訴制度。它的出現是皇權統治下的時代產物。

直訴制度,是為了防止民間的冤案、錯案發生的訴訟方式。在“山高皇帝遠”的地方,並不是法外之地。這項制度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間冤案的發生情況。

百姓可向更高一層的管理者或皇帝直接申訴。它的出現,是統治者為了維護地方穩定,緩解統治階級矛盾激化的重要措施。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上訴之路的起源——直訴

  • 擊鼓鳴冤的雛形——路鼓制度

我們從影視劇作品中經常看到,百姓“擊鼓鳴冤”,其實這在歷史上是真實存在的。早在西周時期,專門創立了“路鼓制度”,將鼓放在宮廷之外,如果有百姓擊鼓,則負責管理的官員需要將具體情況如實上報。

和“路鼓”性質一樣,“肺石制度”同樣具有如此功能,但操作方式有所不同。民間如有冤情,百姓可直接站立於肺石之上,也同樣能達到直接申訴的機會。西周時期創立的直訴制度,是皇帝針對地方官員實施監督權的辦法,也會加強皇權權威性的重要手段。

  • 攔車伸冤原來是合法的?

直訴制度發展至唐朝時期,已形成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唐朝法律規定,通過直訴的方式申訴時,當事人不得自殘,且必須對實事求是,唐朝對瞞報、虛報的處罰相當嚴格。

從“人性化”的角度考慮,法律還規定,若是當事人無法親自前往,可委託親屬代替申訴。不得不說,唐朝時期開放的社會風氣,對相關法律的規定有著較深的影響。在延續前朝的申述方式外,唐朝時期還創立了聞鼓邀車駕等方式。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 宋朝設立專門管理機構處理直訴

宋朝繼承了唐朝直訴制度的基礎上,還為此專門設立管理部門。

根據《能改齋漫錄》記載:“魏世祖懸登聞鼓以達冤人,乃知登聞鼓其來甚久,第院之始或起於本朝也。”

由此可見,宋朝直訴制度的發展依舊保持著唐朝時期的開明風氣。

  • 登聞鼓的出現,直訴制度達到頂峰

元朝時期,政府在中書省下,專門設立“登聞鼓”。除了延續前朝幾種申訴方式外,在元朝還發明瞭“叩閶”,當事人可直接 擊打登聞鼓,如果冤情過於重大,還可以進京在宮廷前叩閶,也就是跪在宮廷門外,向皇帝直接伸冤。

清朝時期的直訴制度隨著中央集權的加強,達到了頂峰。這時候的直訴制度不再侷限於百姓的上訴,還是將皇帝的詔令,更為直接傳達至民間。這對於皇權的統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當然,直訴制度歷經了幾個朝代的變革,其主旨是維護封建制度下中央集權,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司法的公正性。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直訴制度在古代的地位

當然,直訴制度難免會直接影響到地方官員的權威性,在古代,不少地方貪官汙吏為了阻止伸冤者,無所不用其極,甚至採用囚禁、濫用私刑的手段。為此,歷朝歷代設立了一系列措施,目的在於保護直訴者的安全。

當然,直訴者不僅只有百姓,縣官也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冤情,苦於被上層領導壓制,深淵無門。秦漢時期,宮廷的門外時刻備有公車司馬令這個部門,其主要的職責正是接待直訴的官員和百姓。

這一制度發展到漢朝,不僅加強直訴制度的管理,不得采取暴力阻撓直訴官員或百姓。另外漢朝還規定,在接待直訴人所的申訴內容後,必須及時上報,延期者則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唐朝時期,唐太宗不僅對直訴制度的管理異常嚴格,還為此專門擬定了《司門式》,其中規定,“其有無門籍人有急奏者,皆令監門司與仗家引奏,不得關礙。”其意思是派遣多名士兵,嚴格護送申訴者面見皇帝。唐朝國力的強盛,在這一點細節化處理上尤為明顯。正是君主做到為民做主,才能深得民心。

明朝時期,不僅繼承了前朝的管理辦法,還成了察言司,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收集天下的申述書、直訴奏章等。不僅如此,明朝時期的死刑上訪時間也相對寬裕,及時執行死刑當天,只要其家屬出現在宮廷之外,申述冤情,皇帝即可及時受理。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清朝時期,滿族貴族經常出現欺壓百姓的情況,為此皇帝出臺相關規定,如果八旗人員在民間為非作歹,地方官員或百姓可直接上訴,不得阻攔。而嘉慶皇帝更是在上朝審查近期的上訴案情統計,做到有案必查,冤案必追。

直訴制度的不足之處

直訴制度的也有其不足之處。古代民間的冤案何其多,而真正能走到皇帝皇帝面前申述的數量少之又少。

我國幅員遼闊,如果單憑普通百姓的人力和財力,想要從上千公里的縣城來到皇宮腳下,勢必會耗盡其大量的財產。許多申訴人即使確實冤枉,但苦於現實情況無法真正走出直訴的道路,這樣的例子佔據了直訴制度的絕大半。

另外,不少申訴人由於冤情過於嚴重,或得到不公正的審判,往往會採取自殘的形式求得關注。唐朝時期,《唐律》中記載到,有人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居然在鬧市區當眾砍掉手指。這種過激的行為對直訴制度形成了誤導,隨著唐朝時期對此出臺相應的規定,禁止申述人自殘,這樣現象才得以控制。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直訴制度維護了皇權的權威 ,更維護了司法的公正

直訴制度的創立,是封建社會體系下,維護皇權,加強中央集權的重要手段。古代有較強的訴訟審級制度,造成民間大量冤案、錯案的發生。

如果申訴人通過一層層的上訴,難免耗時耗力,且存在官官相護的現象。直訴制度的創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維護司法公正,為民伸冤的作用。

申訴人可直接在皇帝面前申訴冤情,而這也起到了很好的舉一反三的例子。一旦案情得到公正處理,就形成了有法可依的標榜作用,也讓類似的案件獲得更為公正的處理方式。

《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到,當時民間一位女性被人騙婚,且家中所有財產全都偷走。可有婚在身的女子無法正常出嫁,於是女子上訴到皇帝面前。後來皇帝為此專門下達詔令:“不逞之民娶妻給取其財而亡,妻不能自給者自今即許改適”。寥寥數語,為民間同樣類型的案子起到了示範性的作用。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是歷朝歷代皇帝時刻牢記的一句話。直訴制度的創立,有效緩解了社會間的矛盾激化。許多百姓在冤案得到不公平審判後,發起了小規模的起義,對封建社會制度下的皇權產生了威脅。

而這項制度的創立,讓民間有了更多發聲的窗口。真正做著體恤民情的實際效果。這是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階級的手段之一,卻也在一定程度上讓民間百姓得到公平申訴的機會,極大降低了民間的矛盾。

古代直訴制度—“直達天聽”彰顯德政的背後,是帝王維護統治手段

直訴制度是統治者作為視察民情、瞭解社會風氣的晴雨表。從直訴的登記數量和案情上分析,統治者能夠清晰瞭解到目前百姓間對當朝政府、對地方官吏的態度和看法。以此制定相應的法規和詔令。

另外,古代的司法常常出現濫用司法權的現象,直訴制度正是基於此目標,對其起到監督的作用。直訴制度從創立到發展完善,它對皇權的統治和維護,起到了積極的效果。

直訴制度的存在,更多的是為民間提供一個正義的化身。雖然百姓直訴難於上青天,可正是有了少數的例子,才讓真正蒙冤之人,堅定信念,為了得到公正的審判而付出。在一定程度上,它給了民間百姓對公平、公正的希望。

結語

不可否認,在古代信息、科技、交通尚未發達的時期,遠離天子腳下的發生的冤案、錯案比例驚人。直訴制度的創立,正是基於此初衷,才真正執行且延續上千年。雖然在實際操作中,其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財力巨大,可在民間卻樹立起一道無形的橋樑,象徵著通往正義、公平的橋樑。

我們回看歷史,它的創立是封建統治者為了維護皇權為使用的手段,可在一定程度上,它對當時的司法監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為民間百姓開拓了一條狹小的、艱難的正義之路。這項制度的創立,對現代的上訪制度起到了奠基作用。


參考文獻:

《續資治通鑑長編》

《司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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