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也有“標準”,不是你想仍就扔

垃圾是生活中隨處可見、隨處可遇、人人都是製造者,但是如何處理垃圾是一個社會性難題,今年我國加速推進垃圾分類制度,上海市首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垃圾也有“標準”,不是你想仍就扔

一、分類標準

(一)可回收物,是指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製品、廢金屬、廢織物等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油漆及其容器等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

(三)溼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菜剩飯、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

(四)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垃圾也有“標準”,不是你想仍就扔

二、處罰

(一)、單位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二)、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溼垃圾、幹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溼垃圾與可回收物、幹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垃圾也有“標準”,不是你想仍就扔

垃圾這次也任性了一把,不再是你想扔就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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