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北京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其中,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主要協助法官進行庭前準備,協助法官辦理委託評估、鑑定、審計,協助法官調查取證或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審查、送達訴訟材料,負責案件審理中的記錄工作,校核、印製法律文書以及其他審判輔助性工作。


二、計劃招聘人數

計劃招聘人數為16人。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

3.法律及法律相關專業;

4.2020年應屆畢業生並取得相關學歷;

5.年齡不超過30週歲(1990年9月10日以後出生);

6.擁護憲法、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8.具有幹部人事檔案或符合建立幹部人事檔案條件;

9.具有正常履職身體、心理條件;

10.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9日。

2.報名方式: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為減少人員接觸,建議採取郵政快遞(EMS)郵寄資料的方式進行報名。

考生請登錄“北京法院網(網址:http://bjgy.chinacourt.org)”,下載報名表(詳見附件2),用A4紙打印。

3.符合迴避要求:每名考生報考不超過3個法院,並對是否服從面試調劑作出說明。所報考法院不存在以下情形:

①本人的配偶、父母在所報考人民法院轄區內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或者設立人;

②本人的配偶、父母在所報考人民法院轄區內以律師身份擔任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訴訟案件當事人提供其他有償法律服務;

③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

4.郵寄地址:北京市交道口東大街1號幹部人事組

5.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由第一志願法院進行。

6.郵寄同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從上往下):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到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到一張A4紙上。戶口是集體戶的,集體戶首頁和本人頁複印在一張A4紙上並加蓋集體戶管理部門公章;

(4)畢業證複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打印頁。

(二)筆試

資格審查結果擬定於2020年9月11日公佈,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相關通知。與資格審查結果一同公佈的還有如下內容:

1.准考證號(准考證在筆試當天憑有效身份證件現場領取);

2.筆試的時間、地點;

3.筆試相關的其他事項。

筆試擬定於2020年9月13日(週日)下午進行。筆試包括專業考試和心理測試,專業考試考察政治理論和專業基礎知識(考試相關信息詳見附件3);心理測試考察心理健康狀況(心理測試需要填塗答題卡,請攜帶2B鉛筆、橡皮等相關文具)。心理測試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筆試當天,在工作人員處領取關於出具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介紹信。

(三)政審

請考生在筆試結束後迅速展開相關工作,憑介紹信到本人和直系親屬戶籍地派出所,請求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政審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筆試成績擬定於2020年9月18日公佈,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相關通知。與筆試成績一同公佈的還有如下內容: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3.面試相關的其他事項。

面試擬定於2020年9月23日、24日進行,其他事項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相關通知。

(四)面試

1.面試時需攜帶本人和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2.面試採取半結構化的方式進行。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佔50% 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低於60分或總成績低於60分的,不予錄用。

總成績擬定於2020年9月28日公佈,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相關通知。與總成績一同公佈的還有如下內容:

1.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的時間和地點;

3.其他事項。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擬聘用人員名單擬定於2020年10月19日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請及時關注“北京法院網”相關通知。


五、聘用

根據公示結果,擬定於2020年11月1日,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的,聘為本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係。

我院與聘用人員直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七年(含試用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屆滿,經考試、考核合格,可擇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工資待遇

1.試用期內,月均收入約63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2.轉正定級後,根據核定級別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84000元—1140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七、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考生提交的材料與招聘條件不符或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並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後續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擬錄用在職人員須在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不予錄用。

4.按照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在各法院指定的人事代理機構統一辦理存檔手續。

5.諮詢電話:010-84190114

諮詢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6.北京法院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託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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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附件1《北京法院2020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相關信息》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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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附件2《北京法院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2020年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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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附件3《關於公佈北京法院2020年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專業考試相關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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