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墳屢遭挖 村民深夜打死掘墓者被判7年

祖墳屢遭挖 村民深夜打死掘墓者被判7年

祖墳屢遭挖 村民深夜打死掘墓者被判7年

原標題:男子深夜打死掘家墓者 一審被判有期徒刑7年

目睹馬留成用鐵鍁、木棒挖掘其母親的墳地,56歲男子徐義明奪過木棒揮向毀墳者,終致馬留成“四肢多處損傷,失血過多休克死亡”。2018年12月25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義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徐義明賠償死者馬留成侄子、民事訴訟原告人馬根相喪葬費25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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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庭審直播截圖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3月28日,河南平頂山市葉縣仙台鎮李莊村村民徐義明打傷正在掘其祖墳的馬留成,次日凌晨,馬留成死亡,馬留成此前曾有破壞徐義明祖墳的行為; 12月19日,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檢方指控徐義明犯故意傷害罪,稱“若徐義明賠償獲得馬留成家屬諒解,建議量刑10至15年之間”。當日庭審中,徐義明辯護律師認為,徐義明打死屢掘祖墳者的行為是“反擊不法侵害的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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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義明家墓左上角被敲掉一塊。受訪者供圖

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法院認為,徐義明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但徐義明具有自首情節,被害人馬留成在曾有破壞他人父母墳墓行為後又一次出現此類行為,確實存在嚴重過錯,綜合案件情況,對徐義明可依法減輕處罰。關於馬留成家屬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法院認為,徐義明對其因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賠償,附帶民俗訴訟原告人請求中符合法律規定的喪葬費部分予以支持,所請求的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不屬於本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賠償範圍,不予支持。

判決書顯示,徐義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被告人徐義明賠償死者馬留成侄子、民事訴訟原告人馬根相喪葬費250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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