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德州中院

手繪民法典第四期

婚姻家庭編來啦!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方面有諸多變化

到底會產生哪些影響呢?

快來一探究竟吧!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現在,請大家把手機橫過來欣賞哦)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目錄

⊙亮點一:明確規定夫妻忠誠成為法定義務

⊙亮點二:未成年人的“強硬後臺”

⊙亮點三:我的家中都有誰?

⊙亮點四:拿什麼保護你,我的婚前知情權?

⊙亮點五:“我的就是你的”,債也是嗎?

⊙亮點六:衝動是魔鬼,離婚需冷靜

⊙亮點七:多幹家務得補償嗎?

亮點1

明確規定夫妻忠誠成為法定義務

法官解析:習近平總書記在多次會議中強調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提出“三個不可替代”,即家庭的生活依託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會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民法典》新增倡導性規定,將家教、家風、家庭文明建設上升到法律層面,弘揚家庭美德,使民法典時代夫妻間的互相忠誠成為法律義務。

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亮點2

未成年人的“強硬後臺”

法官解析:民法典增設了收養的原則性條款,“最有利於被收養人原則”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延伸。同時規定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能夠避免部分名為收養實為買賣的不法行為,更好的保護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收養法

第二條

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於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亮點3

我的家中都有誰?

法官解析:新增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界定性規定,結束了多年來我國法律體系中親屬關係的範圍與種類不統一、不規範的歷史,有利於鼓勵具有特定關係的當事人之間相互扶持、親善相待,也有利於保障公民權利的行使和財產利益的維護。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亮點4

拿什麼保護你,我的婚前知情權?

法官解析:對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婚前告知的,可認定為可撤銷的婚姻。該項規定確立了身患重大疾病的一方負有婚前告知的義務,同時賦予另一方對伴侶的健康情況享有知情權,將是否締結婚姻的權利交還當事人,以充分保護公民的婚姻自由。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亮點5

“我的就是你的”,債也是嗎?

法官解析:該條規定確立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為 “共債共籤”、“共債共需” 、“共債共用”,避免了 “被負債”的情況。需要注意的是,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舉證責任應當由債權人承擔,這也更有利於督促債權人規範民事法律行為,保護交易安全。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亮點6

衝動是魔鬼,離婚需冷靜

法官解析: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對傳統的婚姻家庭觀念造成了一定的衝擊,由此帶來了離婚率的持續攀升,尤其是衝動型離婚的現象增多,對和諧穩定的家庭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設置離婚冷靜期,可以為夫妻化解突發矛盾創造緩衝空間,讓其審慎對待婚姻,避免草率與衝動離婚。需要特別注意的是,

婚姻自由是基本原則,但離婚應當是理性的選擇而非感性的衝動。在離婚登記程序中設立冷靜期並非對婚姻自由的否定,而更多的是對文明和諧的家庭關係的維護。

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亮點7

多幹家務得補償嗎?

法官解析:該條賦予了對家庭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向另一方請求相應補償的權利,體現了對經濟上處於弱勢一方的照顧,符合公平原則及公序良俗,有助於弘揚尊老愛幼的家庭美德。

婚姻法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 THE END —

繪圖:馬麗華

編輯:劉 冬 周 旭

審核:任運通

01

► 點擊閱讀

02

03

04

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德州中院手繪《民法典 • 婚姻編》來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