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紙醉墨
買方不是拿您的房子做抵押。
在銀行審批的時候,需要您房產證複印件自己您個人及家庭的資料,是為了向銀行證明誰是房主,款放到誰的時候賬戶上。並不是在拿您的房子做抵押。
抵押的是過完戶後,買方名下的房產。
您擔心首付款收到,但是銀行款沒有收到的風險。可以如下幾個方面進行規避。
1.過戶當時,需要買方這個欠條。可以在欠條後備注,在收到銀行放款後,此欠條自動作廢。
2.貸款審批通過後。自己到銀行去問客戶經理,是否真的審批通過,放款的大概時間。確定好放款是否在自己賬戶。
3.全款收到後再交接房子。
其中只有一個風險,就是買方不配合去辦理抵押,所以,雙方合同上要寫明這個方面的違約責任。
希望以上信息對您有所幫助。
大香說房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這個風險非常高,想不明白為什麼買家要這樣操作? 買家肯定想空手套白狼,房子交易過戶,提前是房子不能有抵押有貸款才可以過戶,他都拿去做抵押了,還怎麼交易?
如果買家擔心交了定金或者首付款給你,你這邊不配合過戶的話,完全可以做銀行資金監管呢。
阿木學長探房
你說的情況應該是買家買你的房不是一次性付款,而是需要按揭,這種情況是常規流程,找個正規的中介就基本上沒有風險了。
二手房按揭的基本流程是這樣的:
1.大家談好價格和交易方式,簽訂買賣合同,買家付定金。
2.銀行評估,銀行要評估這房子值多少錢能貸款多少錢。
3.買家交首期款,提交按揭資料 。買賣雙方到銀行做資金監管。首付款通常約定房子過戶後就轉到賣方賬上。
4.銀行出貸款承諾函,就是銀行審查過客戶的資料之後,覺得沒問題,承諾只要這個房子過戶到買家名下,就會發放多少金額的貸款用於支付房款。
5.承諾函出來之後就可以遞件過戶了。
6.取房產證並做抵押登記,通常是一併完成的。
7.出房產證之後銀行會把之前監管的首付款轉到賣方名下了。
8.最後就得等銀行放貸款了,這部分貸款是直接到業主賬上的(如果有第三方擔保贖樓就會放到第三方帳上)所以不必擔心收不到款的問題。
以上是按揭的流程,按這個流程走基本就不存在風險了。但還是有一個風險可能存在:就是銀行出了承諾函,房子也過戶了,銀行在放款的過程中發現客戶有重大的徵信問題,比如提供假的按揭資料,這時候就尷尬了,銀行肯定不能放款給一個提供假資料的人。房子過戶了,只收到首付款 ,尾款收不到。這時候就有的扯了。當然,這種情況一般不會發生,因為銀行出承諾函之前就審查過買方的資料了,後面的審核一般不會有問題(除非有人舉報)。
大概就是這麼個情況,風險很小,房子畢竟是不動產,就算尾款放不下來房子也還在你手上,搬不走嘛,就是有點麻煩了。
希望能解決題主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