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杨文)4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山西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意见建议,截止日期5月6日。

近年来,我省将实施大数据战略、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智慧山西作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但是,对比先进省份,我省大数据发展应用还存在数据应用领域不广、程度不深,产业和人才队伍薄弱等问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实现大数据产业政策的法治化。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深入调研,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目前,条例草案共34条,主要内容明确了大数据发展应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产业政策、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可以登录省人大网站查询。

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信件至[email protected];二是寄信至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草案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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