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壞的借條重新粘貼,還能用作證據嗎?

首先,存在重大瑕疵的證據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借據作為書證,必須具有完整的內容和形式。撕壞之後重新粘貼的借條,雖然在內容上無須經過專業技術手段即能辨認其文字,但是作為證據,在形式上存在重大瑕疵,不符合證據的完整性。


其次,關於瑕疵的舉證責任。日常生活中,償還借款後由出借方將借條還給借款人,借款人予以撕毀,是表示債權債務消滅的常用手段;同時,借條的損壞還存在很多人為的或非人為的因素。雖然借條的損壞與還款之間不能認定直接的因果聯繫,但是對瑕疵證據的舉證責任歸屬,是審理案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借條在撕掉邊角不影響大致內容的情況下,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但如果整張借條撕壞存在重大瑕疵,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法律就不會予以保護。對於借條等重要證據,大家應當保管好,避免丟失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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