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
關於啟用電子證照的公告
自即日起,凡持有山東省居民身份證的繳存職工,如在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業務,通過“愛山東”APP和“泰安電子證照”支付寶小程序申領並出示電子身份證、電子不動產證,無需再出示實體證照,即可辦理公積金業務;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等業務時,也可以主動關聯上傳電子身份證、電子不動產證。電子身份證、電子不動產證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0年11月6日
來源: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