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職場變幻莫測,雲波詭譎,

有爾虞我詐的宮心計,

也有共經磨難的戰友情。

在“狼性文化”肆虐的社會,

是否還能保留最初的那一份純真?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電視劇《半是蜜糖半是傷》講述了對眼淚重度過敏的江君(白鹿飾),決心進入頂級投行公司MH,卻意外與童年玩伴袁帥(羅雲熙飾)相逢。在狼性文化的投行領域,有人在暗中佈局設套,有人堅守底線與“潛規則”鬥爭,江君和袁帥並肩作戰,最終收穫了事業與愛情。

本期【追劇普法】

快來跟法報君一起

瞭解一下劇中的法律點!

01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江君與袁帥就職的MH投行公司迎來一個新項目:幫助萬星娛樂公司首次公開募股。江君來到“萬星娛樂”做盡職調查,卻被保安當作“私生飯”攔下,要求她刪除拍攝的照片。還沒來得及通知領導,江君的手機就被扣了下來。



保安可以私自扣押他人手機嗎?

保安無權扣押他人手機。扣押物品的權力來源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在偵查活動中發現的可用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各種財物、文件,應當查封、扣押;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保安作為萬星娛樂公司的員工無權扣押他人的手機,即使是有權機關,在偵查活動中扣押物品也應當履行必要的手續,與案件無關的財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02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江君收到萬山的通知,來到辦公室,為了捕捉萬山“潛規則”的犯罪線索,江君偷藏了攝像頭。萬山後來收到消息,知道了唐心與江君的對話,特意約江君見面想要用錢收買她。



江君在他人辦公室偷藏攝像頭的行為是否違法?因此收集到的證據有效嗎?

江君在他人辦公室偷藏攝像頭的行為是否屬於違法行為主要看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偷拍他人辦公室侵犯他人隱私權的,應該屬於違法行為,江君的行為從劇情上看上未達到侵犯隱私的程度,不宜認定為違法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江君通過這種方式獲取的證據,尚未達到最高法的相關規定的情形,該證據材料應當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03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走在路上的唐心收到了一條信息,信息中是她自己赤身裸體的照片,對方威脅她不撤訴就曝光照片。萬分恐懼之下,唐心選擇了撤訴。



用他人裸照威脅以達成目的的行為觸犯什麼法律?

用他人裸照威脅達到某種目的,獲得某種收益,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04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董事會上,萬山向眾人宣佈終止與MH公司的合作,正在這時,袁帥與駱生將準備好的文件發送到各個股東手中,證明了萬山在選秀節目中採取賄賂節目組、“潛規則”女選手等手段,導致行業黑幕。



選秀節目中作假的行為違反了什麼法律?

萬山賄賂節目組的行為構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萬山“潛規則”女選手的行為可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5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五年前,曹恆受杜琳的指使,在暗中將江南風味的原料牛肉調換,導致食品問題出現。而曹恆也遭到杜琳的算計,杜琳完成了借刀殺人的計劃,隨後便過河拆橋,花錢買曹恆的沉默。



曹恆和杜琳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定義?

曹恆和杜琳二人共同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在此範圍內構成共同犯罪。杜琳從性質上屬於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實行犯罪決意的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06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當年林泰墨與杜琳和江耀明談判,江耀明病發,林泰墨卻一手抓住江耀明的救命藥,這才直接導致江耀明搶救不及時而逝世。而那時杜琳正在一旁,目睹了這狠心男人致他人於死地的全過程。



林泰墨的行為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杜琳作為見證人是否也應受到懲罰?

林泰墨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林泰墨有放任江耀明死亡的故意,且江耀明死亡的原因是沒能及時吃到救命藥導致病情延誤,林泰墨的行為與江耀明的死亡有因果關係。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杜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殺人的故意,則不需要承擔責任。


搞商戰,鬥流氓,“打工人”談戀愛都這麼艱難?

職場需要能力更需要底線。職場新人不僅要擁有一腔熱血,更須懂得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面對職場上的風霜雪雨,但行耕耘,莫問收穫,無愧於心,這才應該是我們當下奮鬥在職場的每一個人應有的心態!

感謝北京市中治律師事務所閔瀚霖律師對本文提供的專業支持!


來源:法治日報(作者:孫天驕 柳源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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