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獲得購房資格最快的方式是落戶!附20種落戶方式

長沙獲得購房資格最快的方式是落戶!附20種落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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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陳晨

長沙獲得購房資格最快的方式是落戶!附20種落戶方式


長沙是一個非常具有活力和吸引力的城市,2017年到2018年人口流入超過50萬人,在全國排名前幾。


俗話說,樓市長遠看人口,有源源不斷的人口流入,長沙的房價長期看好。

長沙的房子具有價格低,租金高,潛力大的優點。這在國內一二線城市中是非常少見的。


目前長沙的樓市調控比較嚴格,想要有70年住宅的購房資格,主要就是三種途徑:


1、不落戶,連續正常繳納24個月(最近)社保;

2、落戶兩年,無需社保;

3、落戶滿一年+社保滿一年。


其中獲取購房資格最快的模式就是落戶一年加社保滿一年。


想要將自己的戶口遷入長沙,都有哪些方法呢?本文收集了2019年長沙最新的落戶政策相關信息,總結了以下二十種落戶方式。分享給大家,希望有用:


一、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居住地城鎮地區。

二、在我市通過購買、受贈、繼承、自建、單位分配等途徑,擁有了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合法所有權的,實行“一房一戶”落戶,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鎮地區。

進行析產的住宅、商業用房、商住兩用房或辦公用房,由不動產權屬證書上的所有產權共有人協議並經公證確定一名遷入人。


(商業性住宅、辦公用房購房入戶需不動產證,由開發商承諾不屬析產房寫承諾書並找負責人談話記錄,才能辦理購房入戶手續)


三、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前款規定以外的高校、職院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以及在我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此處特別說一下“人才新政”落戶買房資格的問題,而2018年7月16開始,後面落戶的不管什麼學歷,戶口頁上都沒有“人才新政”這幾個字,學歷落戶後需要“落戶滿一年且社保滿一年”/“落戶滿兩年”才能夠首套房。

四、在我市投資興辦企業、個人創業,已納稅或已安置人員就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合夥人、出資人、股東等及個體工商戶,在我市連續繳納12個月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或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五、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父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投靠城鎮地區父或母落戶的,子女不受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限制。

六、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戶,父母投靠我市城鎮地區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被投靠子女戶口所在地城鎮。

七、按照國家和湖南省關於人才認定的相關規定,獲得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人才,憑市級以上(含)組織人事部門相關證明,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八、取得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中、高級職(執)業資格,在我市合法穩定就業並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九、夫妻投靠落戶,夫妻一方隨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落集體戶口的學生、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另一方戶口所在地。

十、幹部、職工調動、錄用落戶,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實行垂直管理部門批准調動、錄用的幹部、職工,可以申請將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戶口遷入工作單位所在地城鎮。

十一、離婚回原籍落戶


因夫妻投靠將戶口遷往配偶戶口所在地,離婚後返回原遷出地(原遷出地為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的除外)或原籍戶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人員,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或原籍戶口所在地。

十二、家屬隨軍落戶


符合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家屬,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軍人部隊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請將其未成年子女的戶口遷入部隊駐地公安派出所落戶,並隨其調動或退出現役而隨遷。

十三、刑釋人員回原籍落戶。

十四、復員、轉業和退伍軍人安置落戶


軍人退出現役的,可以申請將戶口登記在安置地。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戶口可以隨遷。


安置落戶地為城鎮的,隨遷子女不受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限制。


十五、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落戶


軍隊幹部離退休的,可以申請將戶口登記在安置地。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戶口可以隨遷。


安置落戶地為城鎮的,隨遷子女不受年齡、婚姻狀況等條件限制。

十六、收養落戶


公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已登記戶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請將被收養人的戶口遷入收養人戶口所在地。


十七、長株潭地區符合規定條件人員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戶


長株潭地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區及其所轄區縣市)的未成年人和已滿18週歲未滿22週歲的在校學生,投靠我市城鎮地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為軍人的除外),可以申請將戶口遷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城鎮。

十八、出國(境)人員回國(入境)落戶


以往出國(境)前已註銷戶口、且未在國(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學人員回國後,可以申請在原戶。


十九、高校職院學生錄取落戶


考取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的新生,入學時可以將戶口遷入就讀學校學生集體戶。

二十、高校職院畢業(肄業、轉學)生回原籍落戶


高校職院學生因畢業、肄業、退學等原因,可以申請將

在校學生戶口或託管在就業指導中心、人才服務機構的戶口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


擬遷入地為城鎮地區的,不受畢業(肄業、退學)生提交申請時戶口所在地的限制。

(備註:1、目前格子鋪不能落戶長沙;2、“在長沙穩定就業”是指在長沙工作且繳納12個月社保/個稅。)


以上信息更新於11月22日,如遇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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