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芝罘島漁港停泊的漁船
整理修補漁網
芝罘島海鮮市場(4月30日拍攝)
實施伏季休漁制度,不僅是應對海洋資源枯竭、維護海洋多樣性的必要措施之一,更是推進漁業可持續發展、改善漁民生產生計和促進漁區和諧穩定的大事要事。
2020年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相關漁船須在5月1日12時前返回船籍港或指定的港口停靠。北緯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黃海海域,除釣具作業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撈漁船,以及為海洋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伏季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9月1日12時。定置作業(含鯷魚落網)休漁時間為5月1日12時至8月20日12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