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月9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万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于长剑、赵长青、范忠、赵忠武出席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了近期水利行业典型事故和全国典型事故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刘万华强调,近年来,我区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规模较大、在建已建工程众多,再加上受疫情影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水利安全风险叠加,要统筹做好开复工安全防范各项工作。一要强化水利工程施工运行安全风险防范和管控。在建水利工程要以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爆破、隧洞施工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为重点,逐一排查各项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各个管理环节是否合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已建水利工程要加强维修检修工作,密切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强化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控,防止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窒息和中毒等事故。二要持续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以研判风险为导向,以消除隐患为目标,以整改问责为抓手,坚决整治安全防范责任不到位、隐患风险排查不全面、违法行为打击不深入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遏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的麻痹思想和畏难侥幸心理,达到惩一儆众、以儆效尤的作用。三要加强防洪工程巡查防守和涉水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取水建筑物、堤防等防洪工程安全,提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做好巡查防守,确保工程安全。加强库区、滩区、河道等区域的涉水旅游、生产、浮桥等安全管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四要切实强化厅直属单位安全管理。加强消防、交通、办公用电等方面安全管理,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万无一失。

水利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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