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曝光】無證又無證!酒駕再酒駕!辦他!

2020年4月8日20時45分,田某某(男)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慶陽街外貿冷庫門口處駕駛無牌紅色二輪摩托車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酒精呼氣檢測單的結果為61mg/100mg,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查,田某某早在2017年09月29日,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涼城縣交管大隊依法處罰過。

現對田某某未取得駕駛證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處行政拘留3天,並處罰款4000元的處罰。

僥倖心理使他再一次觸犯法律,尤其是再酒後駕駛,更是屬於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酒駕、無證駕駛社會危害性極大,交警部門將始終把酒駕、涉牌涉證等違法行為列為整治重點。希望廣大駕駛員在端起酒杯的同時,放下手中的車鑰匙,未取得駕駛證的人,必須通過相關考試,持證駕車。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請您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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