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黑老大"被判25年

【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

這個"黑老大"控制兩大商業廣場,為非作惡,稱霸一方,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

【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

(庭審資料圖)

2019年11月7日,蜀山區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李德友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案情見下端"延伸閱讀")。法院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虛假訴訟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李德友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張徐、張偉等9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刑罰;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韓龍、李朋等4人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刑罰。

延伸閱讀

【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

2019年9月17日上午,經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李德友等1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虛假訴訟罪、強姦罪一案在蜀山區法院開庭審理,蜀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擁、檢察二部(籌)牽頭負責人黎俊出庭支持公訴。此案是蜀山區院今年起訴的第二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

起訴書指控,以李德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搶劫、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動,控制了合肥市瑤海區一商業廣場、蜀山區一商業廣場的商鋪運營權。同時,通過對非法侵佔或者租賃來的商鋪等資產進行轉租卻不向產權人支付租金,設立公司佔用蜀山區一商業廣場的停車位收取停車費的方式,獲得非法收入達3000餘萬元,具備了一定的經濟實力。該組織長期盤踞兩商業廣場區域,不服從所在小區物業公司的管理,稱霸一方。為了樹立組織威風,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多次藉故生非敲詐、毆打物業管理人員,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隨意毆打、滋擾其他業主,實施敲詐勒索、搶劫、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16起,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危害正常社會經濟秩序,對兩個商業廣場區域造成嚴重影響,導致多年不能正常運營,不僅給產權人造成巨大經營損失,還導致各種矛盾叢生,嚴重影響社會管理;其實施的暴力犯罪活動,給多名被害人造成身體和精神創傷。

【掃黑除惡】曾控制兩大商業廣場,安徽合肥這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