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未破的民國碎屍大案


至今未破的民國碎屍大案

有一件建國前的殘殺女子大案,直到今天也沒有查出頭緒來...知名學者薩蘇在其代表作《京城十案》中,回顧了這一當年震驚北平城的奇詭大案。

這起案件,發生在1943年,報上稱作“鮮花殺人案”,其時北平已經淪陷六年多了。當時,北京火車站有個姓趙的偽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見路邊有個穿大腳褲的朝鮮女人靠著一個大包坐著。

這人呢,因為生活經歷不同,多半性格也會不同,喜歡和討厭的東西也會不同。這姓趙的巡警,偏偏最討厭的,就是朝鮮人——趙巡警本是東北人,在老家經常被當時稱為“高麗棒子”的二鬼子欺負,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親當了巡警。所以看見這朝鮮女人,馬上決定上去找找碴。

趙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這個是誰的東西?”

那朝鮮女人猶豫了一下,點點頭,說是我的(當時報紙上的報道還加了一個朝鮮語的前綴,具體是什麼薩可是不記得了)。

“你的?裡面是什麼?”

“哦,紅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亂七八糟的東西。”

趙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覺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於是下令開包檢查。

朝鮮女人不幹,說沒有什麼正經東西,不用檢查。

這時候車站的日本憲兵就過來了。那時候中國人在自己國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淪為殖民地的朝鮮人還低一等。那朝鮮人看到日本憲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樣子是沒說趙巡警好話,於是“太君”上來衝著趙巡警就“三賓(耳光)的給”。

這趙巡警也是個犟脾氣,捱了打卻不服氣。他琢磨,這朝鮮女人帶這樣重的東西,一定有問題,估摸著是倒騰大米的——在當時日本禁止民間食用大米,但頗有人鋌而走險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憲兵吵吵起來了。吵鬧驚動了周圍的中國偽警察和老百姓,轉眼間圍得裡三層外三層。趙巡警看來的人多,更是堅持非要開包檢查不可。吵鬧聲也驚動了車站的日本站長,過來一看,也同意開包檢查。

那朝鮮女人沒辦法,只好摸索著把那大包打開,接著就是一聲驚叫。趙巡警扒拉開她往包裡一看,也差一點兒沒當場叫出來——原來包裡裝的,根本不是什麼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黃油布中的、切成碎塊的女屍!

圍觀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應過來的倒是那日本憲兵,一來兇蠻成性,二來覺得讓那朝鮮女人騙了面子上掛不住,一把抄起那個軟癱了的朝鮮女人,掄起帶著鞘的軍刀沒頭沒腦地亂打起來。

接下來的事情熱鬧了。這事兒本來不歸憲兵管,但是日本憲兵不管那套,一個電話叫來輛悶子車,把那三魂嚇掉了兩魂的朝鮮女人往車上一扔,直接送憲兵隊過堂去了。

剩下車站上的人看著那一大口袋肉塊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帶走了,偽警察只能處理死的唄,可怎麼處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送協和醫院,先讓他們給拼起來,他們有冷庫,凍上給存起來。那時候偽警察好像還沒有法醫,只好讓醫院的活人大夫充數。

就這樣一車把屍體碎塊都拉去了協和,嚇跑了不少患者,還佔了醫院最大的一個冰櫃。

不過協和的大夫確實厲害,噴了不少福爾馬林液防腐以後,大夫們七手八腳,居然把這女屍基本給還原了。

死者年齡在20餘歲,身材嬌小,面部已被剁爛,沒有衣服首飾……

也就在這時候,日本憲兵隊來人了,說這案子,就交給你們中國警察了,早點兒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讓你們帶去了嗎?我們還怎麼破案呢?

日本憲兵一聲苦笑,只好把審問結果說了。

要說日本憲兵,審李玉和是沒多少辦法,對付這個敢欺騙自己的朝鮮女人卻綽綽有餘。據說是認為遭到欺騙的日本憲兵惱羞成怒,一上來就動用了酷刑,那朝鮮女人當場被打暈過去,醒來一個勁兒地求饒,絲毫沒有反抗的意思。

不過,她招供出來的首尾,卻讓以為順手破了個大案子的日本憲兵哭笑不得。

按照這朝鮮女人的說法,自己真是比竇娥還冤。她根本就不知道這包兒是誰的。

那她幹嘛跟趙巡警說這是她的呢?

純粹是因為貪小便宜。話說這朝鮮女人要坐車出關,坐在候車室等車的時候,看見這個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個長凳上。半天沒人管,這朝鮮女人也算走南闖北,見識頗廣,她的想法和趙巡警差不多,心想會不會是哪個老客倒騰大米,碰上日本人檢查給嚇跑了扔下的?要這樣自己可算髮筆小財。

又過了半天,還是沒人管,這有心的朝鮮女人上去提了提,覺得這包挺沉,足有一百來斤——那是,一個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來斤?按按,覺得包裡軟軟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這筆小財更發得歡了。朝鮮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漢江人吃苦耐勞的精神來,一較勁把這包頂腦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就奔了月臺。

問題是永定門火車站修得有問題,從候車室到站臺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漢江人的吃苦耐勞精神畢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這一百來斤壓下來,朝鮮女人不得不停下來歇歇,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趙巡警。

說是這麼說,問題是她說的是真的嗎?在有些案子上,憲兵隊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趕上大清太醫院的湯藥和翰林院的文書了。比如,當年孫道臨也讓日本憲兵隊抓過,這位未來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來一通忽悠,把日本憲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後以其“幼稚”、“無知”釋放了事。日本人最後也沒鬧明白這個娃娃臉的“小”大學生其實是抗戰前就入了黨的“老”共產黨。

這朝鮮女人可不是共產黨,既沒有孫道臨的本事,也沒有江姐的骨氣,一看見五顏六色的刑具早就嚇頹了。偏偏這日本憲兵因為覺得在大庭廣眾之下丟了面子,惱羞成怒,專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殺雞用了牛刀。

哭爹叫孃的朝鮮女人不但馬上供了,而且怎麼審,口供都沒出入。最後日本憲兵隊的“磚家”也認為她說的是實話。

這下子日本憲兵可坐蠟了——按分工,日本憲兵本來的任務是和抗日組織進行較量,根本不應該去管刑事案件,把這朝鮮女人抓來,一是日本憲兵覺得丟了面子想報復,無法無天;二來也未嘗沒有輕易順手破一起碎屍案、表示一下“皇軍”很有本領的意思。現在怎麼辦呢?讓憲兵隊去破碎屍案?這不跟讓豬上樹一樣嗎?他們根本不會這個啊!

想來想去日本憲兵決定還是把球踢給偽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這下子,真成了無頭案。

北平的偽警察倒是有一定偵破能力。這些偽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時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員,民國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設還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戰北平淪陷的時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來,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長,或者《我這一輩子》裡的老警察一樣,為了飯碗混日子,不過這些人破案的本事還是有的。

這一次,對發現的碎屍拼合後檢查的結果,發現這個被害者曾經患過性病。由此,推斷這個被害者可能做過妓女。

事實上,這還真是一個準確的推斷。

這遇害者的確曾經當過妓女,藝名“鮮花”。她的死,還是一件頗為離奇和令人慨嘆的事情。

根據破案後記者的報道,這鮮花早年是從南方被賣到北平來的,頗有姿色和教養,在妓院裡是“校書”一級的高級妓女。她雖然淪落風塵,卻是個要強的人,多次對姐妹表示希望能夠從良好好建立一個家庭。當時北平妓院對付這種三心二意的搖錢樹,常採用引誘其抽大煙的方法,使其無法擺脫風塵生涯,而鮮花抵死不從,並悄悄有所積蓄。妓院的媽媽桑指使手下盜走其積蓄。鮮花走投無路,試圖自殺,卻被一個姓劉的客人所救。這姓劉的客人甚是仗義,聽說鮮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錢來,當場為其贖身。

這劉某其實也有些來歷,他是東北本溪人,早年參加過義勇軍。義勇軍失敗後流落關內,日軍佔領北平後,劉生活無著,依靠膽量大有人脈做上了地下鴉片生意並就此發財。劉贖出鮮花的時候還是單身,索性娶其為妻。鮮花對劉某自然感激不盡,粉身以報,她擅長女紅,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劉某年紀大了,對年輕妻子甚是疼愛,儘管在淪陷之下,日子過得倒也有聲有色。

不過,過了兩年,劉某卻忽然又帶回來一個女人。

說來劉某倒也算不上負心薄倖,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裡,恰好遇上一個叫秀貞的妓女,因為是被拐賣來的不願意接客,被媽媽桑痛打。劉某覺得秀貞可憐,於是又拿錢把她贖了出來。當時並無重婚罪一說,劉某贖了秀貞,自然是將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齊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鮮花對此事的反應極為強烈,每日大吵大罵,要趕秀貞出門。當時南北交通斷絕,秀貞舉目無親,只能以淚洗面。劉某看她可憐,不免多有包庇,鮮花就越發地怒不可遏,經常與劉某發生口角。

現在看來,這不過是鮮花對於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過於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與人分享罷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爭吵中,鮮花罵道:“不要以為我會怕你,大不了一拍兩散,把你做鴉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兒去……”

這一來,頓時讓劉某膽戰心驚。當時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販賣毒品,一面卻又對地下毒品處置極狠。如果鮮花真的去出首,對劉某是要命的事情!

鮮花只看到了劉某對她和順的一面,卻忘了他本來是江湖中的狠角色,這一句話鑄成了大錯。

思前想後的劉某忽然發現,鮮花對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經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計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別的辦法,但劉某卻是個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規矩,他當即決定殺人滅口。

劉某找到秀貞,問她願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還是長久夫妻呢?秀貞當然表示受劉贖身之恩,要當長久夫妻。那麼,劉某表示你報恩的時候到了,我們要做長久夫妻就得做了鮮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貞被嚇得很厲害,但是無路可走,於是備酒請鮮花來吃,說自己決定離去。聽到這個消息,鮮花轉怒為喜,席間與秀貞相談甚歡,並願姐妹互稱,說起秀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讓她留下,鮮花也頗有歉意。這樣一來,秀貞變得動搖起來,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劉某的恩義,還是咬著牙給鮮花的酒中下了迷藥,並在房間裡按照劉某的要求鋪了一張不滲水的黃油布。等鮮花進入昏迷狀態,劉某出現了……

下手之後,劉某將鮮花的面部剁爛,屍體肢解成碎塊,用黃油布包裹裝入口袋,帶到火車站。本來他想把屍體放上火車,那樣就很難追查了。但是,在火車站劉某如驚弓之鳥,不敢多留,最終選擇將屍袋丟在了候車室。

案子破了以後,秀貞雖然沒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經瘋了。

寫下這個案子,薩也忍不住嘆口氣——這案子裡,最初都不是壞人,那麼,到底有誰是做錯了呢?

言歸正傳,這案子到底是怎麼破的呢?

原來,是有個偵探對那塊黃油布進行了詳細地檢查。他發現,在黃油布的一角,有一處用白礬所寫的模糊字跡,辨認下來,正是“鍾秀貞”這三個字。警察馬上讓人在全市尋找名為“鍾秀貞”的妓女。

問題是,誰會用白礬在這兒寫下這個名字呢?

殺人還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爺血濺鴛鴦樓,擱誰也不會這麼幹。

後來才查明,這個名字,好像是賣黃油布的商店老闆寫下的。秀貞買黃油布的時候店裡沒貨,約好了兩天以後來拿。那老闆進貨以後在布上用白礬寫了主顧的名字,省得弄錯,結果卻成了破案的線索。

當時北平的戶口管理已經頗有章法,很快查出兩個叫“鍾秀貞”的妓女。一個是獨門獨院自己做生意的,查過之後不像是作案的;另一個,就是這個剛被贖身不久的秀貞了。案子,就此破獲。

老宋對歷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過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這個案子的。不過,最讓人稱奇的倒是這兩個殺人犯的結局。秀貞也罷了,按說,劉某殺人加賣鴉片,怎麼都是個死罪,但這個死罪就是判不下來,愣是有人一直疏通著不讓快判。

是誰呢?

就是北平各大報的記者們。當時日偽橫行,報紙的時事新聞很不好做。吹捧日本人的,一來老百姓不愛看,二來槐樹嶺上的皇軍都到村兒裡要飯了,怎麼看怎麼要玩兒完。記者們都是腦筋好使的傢伙,照嘎子的話說,別看現在蹦得歡,小心將來拉清單。可是,抗日的內容大多數記者也不敢寫。擱現在網上招惹了某些不識人間煙火的朋友,不過是上綱上線給你講課,最多是把你弄煩了不想上網,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淪陷時代要招惹了皇軍,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順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結果就是“鮮花謀殺案”一類的題材最受老記們的歡迎。這種題材又能吸引讀者又不犯忌諱。北平的各報都把這個案子做了專題,連篇累牘地報道,其中不免誇張放大,旁徵博引,只把個劉某寫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貞彷彿紅線女,而鮮花猶如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麼能讓法官輕易就結案呢?那不是砸幾十家報館朋友的飯碗嗎?就這樣,軟硬兼施,無論如何記者朋友們也不能讓劉某就這麼給判了。

結果,這起案子從1943年一直審到1945年,不知道的還以為案情多麼複雜,卻不知劉某養活了一幫衣冠楚楚的老記跟他們後邊的老婆孩兒、保姆“二奶”。

到1945年,實在沒的可拖只好判了。最後劉某判死刑,秀貞判無期。按說記者們撐到這會兒也夠意思了,再說,給劉某行奉安大典起碼也能報道個十天半個月吧?

不過,這回記者們比較遺憾——劉某沒給他們這個機會,因為——日本投降了。

建國後開展的“鎮反運動”

在日本投降以後的混亂中,劉某和大量犯人一起從監獄中脫身,曾就食於老鄉家,並說要回本溪老家,從此不知所蹤。考慮到解放後大量有歷史問題的專業人士都被挖了出來而劉某再無消息,這個人不是已經死在此後的戰亂中,就是太狡猾了,連新中國公安都挖不出來他。以此人的經歷看,後者的可能性並不低。

至今未破的民國碎屍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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