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田區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爐

為保障鹽田區適齡兒童、少年的就學權益,促成轄區各校生源均衡、合理分佈,結合區新舊招生政策,4月7日,鹽田區教育局發佈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對轄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進行調整,

調整內容包括:2020年起入讀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一年級的學生,小升初時不再享受直升鹽田區外國語學校的政策;重新修訂《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

鹽外小學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

鹽田區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爐


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創建於2001年,為公辦民助性質的學校,學生可直升鹽田區外國語學校,但直升政策與深圳市現行的“積分入學、就近入學”政策不相符。為與全市招生政策相匹配,自2020年秋季起,入讀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一年級的學生,小升初時不再享受直升鹽田區外國語學校的招生政策,實行就近入學。

《入學積分表》重新修訂

鹽田區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爐


鹽田區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爐

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


今年,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積分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為“類別分+累加分”,按積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在出現同分情況下,深戶兒童按兒童入深圳戶籍時間的長短順序排位,錄滿為止;非深戶兒童按照兒童父母連續繳納深圳社保時間較長者一方的長短排位,錄滿為止。其中,類別分是按申請兒童戶籍和監護人住房情況,劃分為A、B、C、D、E、F六個學位申請類別(分類辦法及對應分值見《鹽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人入學積分表》)。申請信息經學校初審後,教育部門實行聯網核驗信息,根據核驗結果認定積分。


說明


鹽田區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爐

1.產權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名下的合法產權房,包括商品房、安居商品房、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和商務公寓。房產用途必須為住宅(含商務公寓),監護人合法產權須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屬軍產房、自建房、集資房、原住居民祖屋、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產)或商務公寓的,住房項不加分。購房合同不納入住房項累加分。


3.累加分中,集體宿舍住房項不加分;持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的,住房項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戶或社保購買時間,以及購房或租房時間的計算,截止至當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時間需連續計算,如中途中斷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含3個月),則從離報名日期最近的續保時間開始計算,補繳的社保不算積分。


5.《房屋租賃憑證》的積分方法:(1)深圳戶籍兒童持學位申請當年4月1日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每滿1個月積0.01分。(2)非深圳戶籍兒童必須持有學位申請前一年4月1日前登記備案的紅本《房屋租賃憑證》或藍本《房屋租賃信息》,系統只對紅本《房屋租賃憑證》的租賃時長進行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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